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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详解小区物业费 无产权车库不收费
江苏消费网 (2010-08-10) 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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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网讯 昨天记者从物价部门得知,由于近期市区一些住宅楼盘进入集中交房阶段,业主关于小区物业收费等方面的咨询和投诉也相对较集中。为此,市物价局就住宅小区物业收费进行解读。业主在接受物业服务过程中如遇到收费方面的问题,可致电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咨询和投诉。

  未住房缴纳70%物业费

     市民咨询:市民陈先生去年上半年在西区购买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一直到今年5月份才住,但物管还是收了去年的物管费,不知是否合理?

  政策解读:新建小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收取不超过一年的前期物业服务费。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空置六个月以上的物业,业主应事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可按规定标准的70%缴纳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费和公共能耗费。纳入物业服务范围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自身原因未按时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缴纳。

预收公共能耗费无依据

  市民咨询:黄先生在交物业管理费时,物业要求缴纳300元的公共能耗费,不知是否合理?

  政策解读:小区可以收取公共能耗费,此项费用一般用于小区内公共部门的水电费。公共能耗费作为代收代交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建账,公开、合理、按实分摊。具体分摊办法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和约定方式向业主合理分摊。物业服务企业预收公共能耗费,于政策上无依据。

  业主地面停车80元/月

  市民咨询:小区业主停车费如何收取?进小区临时停车费又如何收取?

  政策解读:业主车辆的停放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停车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与权利后,收取停车服务费。具体标准为:地面停放80元/月/辆;室内(地下)车库,180元/月/辆(业主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减半收取);业主使用自有的独立车库,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

  进入小区的其他车辆,机动车辆在室内(地下)车库临时停放,每次3元(每次为12小时,不足12小时按12小时计费);机动车辆在小区内室外临时停车1小时不得收费,超过1小时(摩托车、电瓶车、助力车除外)为:各类轿车、小型汽车每次2元,客车每次3元,货车2.5吨以下每次3元、2.5吨以上每次6元。小区内临时停放过夜车辆,按上述标准加收50%。

  装修企业不用交物管费

  市民咨询:领取装修许可证时,物业公司收取了300元装修管理费,并收取了1000元装修保证金,还向装修企业收了一定的钱,不知是否合理?

  政策解读:物业服务企业在新房住户办理入住手续或重新装潢时,收取装潢垃圾清运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为:100平方米以内(含100平方米)每户收取300元;100平方米以上(楼中楼计算面积)每户收取350元;非住宅按3元/平方米标准收取。

  物业服务企业与装饰装修企业之间,不构成法定服务和被服务关系,因此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装饰装修企业收取任何形式的管理服务费用。另外,业主在装修前应当与物业签订装修协议,明确装修事项及押金;装修完毕未违反装修协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如数退还装修押金。

  部分一楼也要缴电梯费

  市民咨询:市民李女士家住在西区某小高层一楼,有电梯直达地下车库,物业公司向其全额收取电梯运行费。是否合理?

  政策解读:《扬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住宅带有地下车库、有电梯到达的一楼住户,其电梯运行费按规定标准优惠20%交纳;住宅虽然带有地下车库、但没有电梯到达的或没有地下车库的一楼住户,免收电梯运行费。

  无产权车库不缴物业费

  市民咨询:王先生在市区某小区买了商品房和一间汽车库,并把汽车库出租。物业收取每年130元车库物业费,标准0.5元/月•平方米,是否合理?

  政策解读:车库如果有产权证,产权证面积包括车库的面积和住房的面积,物业费以产权证面积收取。对于没有产权的独立车库,只允许收取停车管理费,不再收取物业费。

  门面房物管费什么标准?

  市民咨询:市民居小姐购买了某小区沿街商铺,物业公司向其收取的物业费明显比普通住宅高。门面房的物业收费标准怎样?

  政策解读:非普通住宅、非住宅物业的公共服务收费和为满足部分业主、使用人需要或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和代收代办收费(小区停车服务收费除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企业和业主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确定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应将确定的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告知市级价格主管部门。 (通讯员 扬价举 记者 李晓明)

编辑:完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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