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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常识

房产证上加配偶的名字需要交钱吗?
江苏消费网 (2010-08-09) 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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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婚前买的房,婚后要加上配偶的名字,这该怎么办呢?日前,吴小姐被这一问题困扰,她老公婚前在城中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由于当时吴小姐和她老公尚未结识,所以在房产证上只有她老公一人的名字,现在想加上吴小姐的名字该如何操作?要收什么费用?

答:房产局二手房交易市场工作人员介绍,婚前单方购买的房产,在婚后想要加上配偶的名字可到房产局柜台前去办理。所带证件为户口本、产权证、结婚证,由于是夫妻间的财产,在产权证上加对方名字不用收取任何契税或者营业税、个税,只是要去换一个产权证,收取的所有费用包括:3元/平方的手续费、新产权证的工本费80元、多加一个名字收取10元。

中介现金收房

违约怎么办?

问:刘先生4月出售江北的一套房子,通过中介公司和买方签订了协议之后收取了2万元的定金并将房产证交给中介办理过户,一周后新政出台,买方反悔,刘先生表示,交易取消可以但是定金要没收,岂料,中介表示其实买方就是中介的人员,如若不退定金就不交还房产证,刘先生求助本报,应该怎么办?

答: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姜志民律师认为,上述案例中,中介公司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一种侵权行为,房产证是刘先生个人的财产,目前交易已经无法进行,中介公司应当将房产证返还刘先生,而不是以其作为要挟刘先生退还定金的资本。另外,中介公司在介绍买方时故意隐瞒其身份,本身就未履行中介义务。在合同已签订,定金已交纳的情况下,买方如要反悔,刘先生完全有权利没收定金。姜律师建议,如果中介不归还房产证,刘先生可以采取挂失房产证的方式,以避免中介公司利用该证做其他不利于自己的行为。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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