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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囊公寓”人均面积不合格将搬迁
江苏消费网 (2010-05-13)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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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符合本市出台的人均使用住房面积的要求,位于海淀区六郎庄的“胶囊公寓”在迎来首位租客一个月后将搬迁。今天上午,公寓设计者黄日新表示将新址选在清华大学附近,并开始通知租户。但目前仅有一位租客愿随“胶囊”搬家。

  响应政策

  “胶囊公寓”选新址初定清华西门

  日前,北京市公布《关于修改〈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草案)》,其中对租住住宅的人均使用面积做了规定。

  目前,“胶囊公寓”(楼房——编者注)的人均使用面积分别为5.5平方米(两人间)和3.7平方米(三人间),均低于规定的面积。

  为了使自己设计的成果不违背政策,黄日新表示,他初步在清华大学西门选好一处平房,共两间,各16平方米。搬家后,他将在每个房间里各安置4个“胶囊”,居住4个人,这样算来,每个人的使用面积就是4平方米,符合政策。

  黄日新称,目前正在寻找搬家公司,准备在一周后,对胶囊公寓进行拆卸后再搬迁,在新址重新进行组装。由于新“胶囊”只是从六郎庄搬过来,租金价格仍然保持不变。

  但截至目前,仅有一位老住户愿意入住新“胶囊”。

  黄大爷表示,除了清华西门外,目前尚有几处楼房可供选择,他将在今天下午作出最后决定。

  租户意见

  八名租户中仅一人愿搬新址

  昨日下午,黄日新就搬家问题征求“胶囊公寓”住户的意见。

  据他介绍,目前8个租住者中,有3人签了一个月的合同,近日将到期,并且不打算续约。另外5人签的是三个月的合同,其中首位租客张琪表示愿意退租,2人不同意搬走,1人仍持观望态度,1人打算跟随“胶囊”搬迁到新址。

  住户“黑骆驼”表示,他的合同还没到期,想继续住下去。而处于观望中的小庄则表示:“要看新胶囊公寓的居住条件再做决定。”

  黄日新称,搬迁时将保留一间放置了两个“胶囊”的房间,不愿意搬的两个人可居住于此,直到租期到期。

  链接:日前,北京市公布《关于修改〈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其中规定,租住成套住宅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7.5平方米,租住平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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