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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查

5年前买了一小区房子至今未交付
江苏消费网 (2010-05-1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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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河北省保定市部分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开发商表示因与施工方出现纠纷导致停工,承诺今年7月底交房,并按合同约定赔付违约金

■本报记者 赵 靖

  河北省保定市部分消费者日前向记者反映,2005年前后,他们购买了该市宏孚都市华庭小区的房子,约定2006年年底交房,但开发商以各种理由一次次推迟交房。时至今日,购房者依然没有拿到新房钥匙。日前,记者前往保定市进行了调查。

消费者反映——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

  保定市消费者王女士告诉记者,2005年9月,她与丈夫通过银行按揭方式,与开发商保定市宏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宏孚公司)签订合同,购买宏孚都市华庭小区的一套房子,约定交房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5年过去了,他们至今没能收房。王女士告诉记者,与她有类似遭遇的消费者有不少。后来,一些购房者到施工现场查看,发现已经停工了,且一直停工到现在。

  一些与王女士同样遭遇的购房者告诉记者,由于没能按期收房,他们多次找宏孚公司讨要说法,对方每次均以各种理由搪塞。2009年年底,宏孚公司对购房者称与施工方出现纠纷,已诉至法院,等打完官司才能动工,交房时会按照购房合同赔偿购房者违约金,但未涉及购房者由于延期交房发生的租房、交通等费用。

开发商称——与施工方发生纠纷而停工

  3月中旬,宏孚公司屈副总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宏孚都市华庭小区2004年下半年开始对外预售,包括一栋高层商住楼和一栋多层住宅楼,现在延期交房涉及的主要是高层商住楼的购房者。该商住楼分成东西两部分,交由不同的建筑公司施工,目前东半部分的楼体基本完工,而西半部分因施工方质量不能达到公司要求,双方发生纠纷导致了停工。由于该商住楼的水电气接口都在西半部分,所以现在整栋楼没办法按时完工。

  屈副总经理告诉记者,去年9月,该公司将相关施工企业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施工合同。施工企业就此停工并占了工地,致使该公司不能更换其他企业施工。对于什么时候能向购房者交房,屈副总经理说,只要法院判决了就尽快施工,争取早日交房,交房时会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向购房者赔付违约金,对于部分购房者租房的费用,公司会适当考虑。

  随后,屈副总经理向记者出示了该楼盘开发的相关文件,记者没有看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屈副总经理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售楼部,相关负责人不在,不能拿出来给记者看。


  对于屈副总经理的上述说法,由于联系不到施工企业的负责人,记者无法进行核实。

相关部门——合同纠纷应走法律程序

  记者在保定市房管局查询得知,宏孚公司开发的宏孚都市华庭小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发放日期是2007年7月。记者在保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查到的一份宏孚公司开发宏孚都市华庭工程的招标公告显示,宏孚都市华庭开工日期为2004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6年6月30日。

  保定市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宏孚都市华庭小区如果是2004年就开始预售,则涉嫌违规。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房管部门对此没有处理权限,购房者应该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近日,记者从宏孚公司了解到,其与施工企业之间的诉讼已进入工程评估阶段,不久将有判决结果。一些购房者向记者反映,宏孚公司给他们的最新答复是,今年7月底交房,6月底之前算清违约金,并给予发放。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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