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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产局:2010年我市住房困难家庭将应保尽保
江苏消费网 (2007-11-22) 来源:龙虎网-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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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我市为解决城市困难家庭住房保障问题制定的《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和《2008年—2010年南京市住房保障规划》目前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经进一步讨论完善后有望于近期出台。

  记者昨天从市房产局获悉,根据目前计划,未来3年我市将新建经济适用房600万平方米,筹集3000套廉租住房15万平方米,6万余户符合政策的困难家庭将获得廉租房租赁补贴4亿元,保障性购房补贴计划共发放0.6亿元,惠及3000户。到2010年,住房保障将基本覆盖城市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根据规划,我市“十一五”期间住房保障的范围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城市家庭:具有我市城镇户口满5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住房保障收入控制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全市住房保障面积控制线(15平方米),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规划明确,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行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方式,具体为: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逐步对低保困难家庭及其他特殊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实物配租,对购买其他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经济适用房,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共有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方式等。

  据悉,我市将对实施租赁补贴的困难家庭建立个人住房消费保障资金账户。具体的保障和补贴标准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根据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我市将以城镇低收入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危旧房改造力度,力争到“十一五”末,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初步规划时间表为:2007年底前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区县对符合规定的低保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底前对符合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2010年底前对符合规定、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城市低保无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力争到2010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据悉,我市于2003年全面启动“三房”建设,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中低价商品房为城市低收入人群提供多层次住房保障,目前“三房”建设占全市商品房建设的20%。截至今年8月底,我市已累计建成经适房535万平方米,累计享受经适房、廉租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已达7万余户。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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