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在我国存在了十多年。近年来,广西各级党委、政府为铲除传销毒瘤,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但传销活动一直打而不死、驱而不散、遣而又返,主要原因是传销定罪入刑门槛太高,尚未形成统一打击合力。为此,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防城港市委书记李延强呼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全国性统一打击传销的力度。
李延强代表说,传销在广西一直屡禁不止,与其不断升级、变种有关。过去是直接拉人头、买卖产品,如今是“资本运作”“项目融资”“电子商务”“网络加盟”,使得传销活动更加隐蔽、更具蛊惑力。
针对传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广西各级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开展打击传销行动,构建防控网络,加大反传销宣传力度,建立完善系列打传制度。
近年来,广西多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打击传销的专项行动。特别是南宁、桂林、北海、钦州、防城港等传销重点地区,去年多次开展声势浩大的统一打击大行动,对传销组织形成了有力震慑,有效打压了传销空间。
“传销打而不死,主要基于现有法律对传销制裁不力。”李延强代表说,刑法规定,传销要达到三个层级才够得上“组织、领导传销罪”,传销者发展30人下线的才能逮捕定罪。定罪入刑门槛太高,令众多传销人员有恃无恐。在具体查处传销案中,要获取到发展达30人的证据极难,因此很难对组织领导传销的头目定罪。
“现在打击传销往往是各省区市单方行动,这也是传销打而不死的一个原因。”李延强代表说,传销组织看到当地打击风声紧,就窜到周边省区市,与执法部门玩“游击战”,打击传销就成了“轰苍蝇”,效果大打折扣。
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加大全国性统一打击传销力度的建议》中,李延强代表建议,对现行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完善,特别是降低定罪门槛,让传销组织者和参与者付出更重的代价。
李延强代表还建议,改进打击方式,不定期开展全国性统一大行动,形成整体合力,让传销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