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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动态

安徽 “五抓”打造群防共治体系
江苏消费网 (2017-10-2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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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皖宛

  安徽开展创建无传销工作以来,采取“一揽子”措施,坚持上下齐动,构筑群防共治的创建工作体系。一方面省级层面坚持做好顶层设计,出台政策文件,连续七年开展了打击传销“皖剑”行动,保持高压态势,以打促创;另一方面坚持创建工作从基层创起,从基础动起,实行重心下移,健全基层防控传销体系。

  抓社区创建。2012年,安徽省综治办、工商局、公安厅联合发文部署,抓住流动人口、出租房屋、通信等关键环节管控,逐步建立“看得见,打得走,守得住”的打击和创建工作新格局。在基层社区普遍组建了打传志愿者、信息员和打传小分队三支队伍,构建成信息传递、紧急应对和快速处置体系。近年来,行政处罚出租屋房主7500余人。目前,全省已认定命名的无传销社区(村),从2013年的3159个增加至目前的12127个。

  抓责任落实。明确各级政府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两个“主体”,即市政府是创建无传销城市的主体,社居委是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主体。各地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通过层层签订创建工作责任书,落实部门和个人责任,做到责任环环相扣、压力层层传递。在考评中,要求各申报城市必须出具市政府与区政府、市政府与部门、区政府与街道(乡镇)、街道(乡镇)与社区之间签订的打传和创建目标责任书。

  抓严格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杠杆作用,除了将创建结果纳入综治考核和文明城市测评的范畴,公安、工商部门还将其纳入本系统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考评中,对创成的给予加分,对未创成的适当扣分,体现了“创与不创不一样,创成与未创成不一样”。

  抓动态管理。严格创建标准,不搞平衡照顾。2014年度考评6个城市,按照标准只认定了5个城市;2016年度对照条件,取消了1个城市的申报资格。在实施无传销城市动态监管的过程中,发现传销活动反弹或创建工作下滑的,及时下达提示函;问题严重的,下达警示函,直至取消该城市申报资格。

  抓典型引路。安徽省打传办先后设立了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区、无传销城市省级示范点,实现了社区、区县、城市三个层面示范点的全覆盖。安徽省政府先后组织召开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蚌埠现场会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宿州现场会,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皖宛)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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