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局推进无传销创建工作纪实
2013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吉林省工商局紧紧抓住创建无传销城市这个有力契机,立足工商职能,深化打击传销各项工作,成果显著。
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机制
吉林省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将打击传销列入重要工作议题,帮助工商机关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遇有重大事件带头部署制定方案,为打击传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吉林省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一是将打击传销列入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全省各地区都能够将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与综治考评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以综治考核推动打击传销工作不断深入。二是打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普遍建立。各地以打击传销联席会议为载体,落实工作责任,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了各相关部门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三是打传工作领导小组纷纷成立。全省绝大部分地区已成立打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优化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除政府职能部门外,有些地区还将总工会、妇联、团委及各新闻媒体、通讯运营商等单位吸纳进来,工作领导力进一步加强。
目前,吉林省已基本形成“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工商、公安作为主力军,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
形成打击传销工作合力
在吉林省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积极加入到打击传销工作中来,紧密配合,统一作战,形成了打击传销的整体合力。
一是工商、公安机关加强协作,营造高压态势。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的作用,联合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行动,并在情况通报、日常清查、线索提供、案件查处等方面密切配合,坚持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相结合,查办大案与整体治理相结合,有力地打击了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是各部门协同作战,保证打传工作向纵深开展。各部门牢固树立打击传销“一盘棋”的思想,工商、公安部门加强司法衔接,宣传部门协调媒体配合工商部门进行大规模社会宣传,教育部门组织大专院校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金融机构积极配合查询涉案资金流向,部门间的配合协作不断加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打传工作体系。
依法严惩传销违法行为
2014年至今,吉林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集中执法力量,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共查处传销案件52件,案值9937.32万元,罚没5561.81万元。
积极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2016年7月和9月,吉林省工商局先后两次对网络传销进行集中整治,行动期间所查处网络传销案件数量较上半年增长4倍,较好地完成了国家工商总局布置的工作。今年,吉林省工商局提前谋划,在年初会同吉林省公安厅联合组织了吉林省“疾风2017”打击传销专项工作。截至7月末,今年传销案件与罚没额同比去年增长85%和248%,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加大打击网络传销力度。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社会力量、扩展案源渠道、强化证据采集等方法,净化网络,不断压缩传销分子的生存空间。2014至今,吉林省共查处网络传销案件22件,罚没金额3599.98万元,网络传销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强化大要案件的查办。吉林省将查处传销大要案件作为突破口,3年来罚没额达百万以上的传销案件12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3件,对传销不法分子产生了强大的震慑力。2016年1月全省多地接到群众举报,称中山盛仕铭集团有限公司涉嫌组织网络传销。全省各地立即组织执法力量开展调查,并由吉林省局指定长春市局统一查处。此案参与该公司传销活动的会员人数达5387人,涉案金额3400余万元,罚没金额1370余万元,是近年来查办的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网络传销大要案件之一。
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
为切实提高群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传销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3年来吉林省各地工商部门组织各类主题宣传285次,悬挂宣传条幅1680余幅、设置宣传板114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90余万份,开展咨询活动524场,电台、电视访谈24次,专题讲座60场,警示提示549条,专题文章45篇。在宣传活动中,突出社区、大中专院校、城乡接合部和出租房屋集中的区域和场所,以中老年人、学生失业人员为重点人群,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抵制传销能力。
近年来,吉林省工商局连续组织大型打击传销宣传活动,扩大打击传销工作的影响力,在社会和百姓中取得了良好的反响。2015年吉林省工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纪念〈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颁布施行1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各地纷纷举办“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十周年成果展”和“拒绝传销远离传销”大型群众签名咨询活动,全省近27万群众参与到活动中。2016年,吉林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主题为“防范传销 从我做起”百日宣传活动,举办“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成果展”“防范传销从我做起”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为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吉林省于2014年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以此为平台共同研讨创建工作中的具体事项。吉林省工商局、公安厅、文明办、综治办联合印发了《吉林省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实施意见》,并将吉林市、延边州作为试点地区,以点带面,摸索经验。
在创建活动实施过程中,全省各地区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方法。长春市以“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校园”为依托,着力打造两个示范点,夯实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基础。全市建立城乡“三位一体”打传组织310个,认定无传销社区(村)163个。针对辖区内高校多、学生多的特点,在大学开设专家讲堂,对在校师生进行防范传销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讲。吉林市加强组织领导,确定由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把各级政府一把手确定为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并将其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项目,保证了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延边州作为国家工商总局所确定的重点传销整治地区,借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契机,深挖线索,拓展案源,加强协作,加大对传销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区域整治成效显著。长白山管委会将打击传销工作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综治网格员、基层民警将传销作为重要的排查内容,每月定期走访家庭,逐户排查,了解舆情动向,并将有价值的信息及时上报。
今年初,吉林省工商局、公安厅、文明办、综治办联合印发《吉林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考评验收实施方案》,对创建无传销城市验收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谁考评、谁认定”和分级考评的原则。经四部门统一会商后,认定了长春市等12个无传销城市和永吉县等45个无传销县(市、区),全省无传销城市创建达标率达到81.4%,完成了全省80%县级以上的城市成为无传销城市的工作目标。 (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