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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访谈

凌云:传销1.0到3.0 互联网使传销获得升级
江苏消费网 (2017-08-28) 来源:反传销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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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深反传销人士凌云将我国传销的“升级”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从传销1.0到传销3.0。

  凌云介绍,传销1.0阶段的特点是限制自由、精神洗脑、有实物的传销。比如“武汉新田”特大传销案,这是国内最早发现的、规模最庞大的异地拉人头传销案件。其他典型案例有假天狮、蝶贝蕾、北京中绿等,这类大部分属于北派传销。

  南派传销的兴起意味着传销进入2.0时代:打着“国家项目”、“政府扶持”、“资本运作”等旗号。该阶段传销以“1040工程”最为知名。“这时期的传销没有任何实物,就是玩概念。”凌云指出,辅助这些“概念”的重要手段是精神控制,“用高强度的洗脑取代传销1.0时代的限制人身自由。”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令传销手段获得突破性“升级”。

  凌云将网络传销归为传销3.0时代。“有的存在实物销售,有的炒作虚拟概念,都是通过互联网平台来传播和发展成员。”凌云介绍,网站、QQ群、微信等已成为传销发展的重要渠道。

  在“互联网+”的技术背景下,新时期的传销在传播力度、参与人员和涉案金额等方面,都获得不可思议的“升级”。

  2012年查处的江西“精彩生活”传销案,犯罪团伙创建“太平洋直购”网站,以“消费返利”模式发展会员690万人,收取保证金近38亿元;几乎在同一时期发展的浙江“万家购物”传销团伙,同样以电子商务形式,发展会员近200万人,涉及金额高达240.45亿元。

  2017年7月以来,按照公安部的部署,我国多地公安机关查处“善心汇”特大涉嫌传销案。该团伙涉案金额数百亿,全国参与人数超过500万人。

  凌云还发现,近年来的网络传销呈现明显“资本盘”趋势,也就是金融传销。凌云介绍,我国金融传销始于2012年,当时以消费返利或电子股票为主,后来发展到游戏理财、内部虚拟股票、虚拟货币、区块链技术等,“实质上都是借助于互联网技术,把非法集资与传销结合起来,构建一个新的庞氏骗局模式。”

  整治传销,如何凝聚社会合力

  伴随着传销的蔓延,整治行动一直未停。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博弈。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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