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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动态

打击传销组织:应先为网络招聘打好“补丁”
江苏消费网 (2017-08-20) 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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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8月15日至11月15日)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8月15日《人民公安报》)

  众所周知,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传销的本质,就是通过以“拉人头交钱”来获取不法收益。近年来,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打击和宣传引导下,不但传销组织数量大幅减少,而且随着人民群众不断深化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认识,传销组织也越来越难以吸引人加入。也正因如此,才会出现传销组织假扮招聘企业,将李文星诱骗进传销组织的恶性事件。

  “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从现阶段来看,利用互联网尤其是通过假扮招聘企业诱骗求职人员加入,已经成为传销组织苟延残喘的新型招式。因此,对传销这一严重扰乱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破坏社会诚信道德体系的违法犯罪活动,除了要坚决予以打击外,一定要为网络打好“补丁”,让传销者不管是新招还是旧招,都无处可用;不管是网上还是网下,都拉不到“人头”。

  对公安机关等相关监管部门来说,要借这次整治的契机,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要加大对利用招聘活动进行传销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及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重点案件,坚持快侦快破,同时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在校生的就业指导教育力度,并及时对在校生尤其是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进行宣传和教育,用典型案例提升学生对传销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互联网相关监管部门和企业,也一刻不能放松,一方面是相关监管部门必须要加大对互联网企业的监管力度,坚决不让任何一条有问题的信息通过互联网发布出去;另一方面是互联网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供最新、最快、最全面、最详细的打击传销组织:应先为网络招聘打好“补丁”直销信息。

  我们相信,此次四部门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只要各部门按照整治工作计划,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工作作风抓落实,一定能彻底铲除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有效净化求职市场。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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