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民生安全,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江西景德镇昌江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包括非法拘禁在内的涉传犯罪。
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检察长伍强多次亲自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做好责任划分,层层落实“打传”责任制。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签订《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
针对传销组织涉及人员多、层级复杂、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该院侦查监督科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对案件的取证方向、注意事项等,从检察院的角度对公安侦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取证,做到既熟悉了案情,又加快了办案速度,还保障了案件质量。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外,还加强立案监督,根据公安机关对传销组织的查访、询问情况,除监督是否存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行为以外,重点监检是否存在非法拘禁、诈骗等犯罪行为。
同时,强化社区群防群治功能,公布举报电话,鼓励举报可疑出租房,鼓励群众当发现传销组织窝点、集会时,积极报警,帮助公安机关及时取证、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加强宣传攻势,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的氛围。
此外,该院根据检察院受理的涉传案件,对一般传销人员进行教育、规劝,特别是通过公开传销领导者、组织者的供述,揭露传销组织的真面目。打击教育结合,力促传销人员迷途知返。
(欧阳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