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介绍会员加入,就可以免费旅游甚至赚钱,介绍的下线会员越多,赚的钱也就越多。”近日,市民华女士向记者反映,一家名为“WV梦幻之旅”的旅游机构宣称可以“边旅游边赚钱”,在株洲大肆发展会员。她觉得这种靠“拉人头赚钱”的方式有点像传销,希望记者前去调查真伪。
记者暗访
消费者交3361元可入会每月需交730元维持会员身份
按照华女士提供的信息,近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来到了位于天元区银天商务大厦13楼的“WV梦幻之旅”办公所在地。
记者注意到,该办公室未悬挂有任何经营许可之类的证件,仅有一张沙发,一张办公桌,以及一台用于讲解业务的电脑和投影电视,有3名员工正在给来访者介绍业务。
工作人员陈女士介绍,“WV梦幻之旅”全名为“WorldVentures”,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旅游营销公司,主打低价旅游。“公司旗下有庞大的会员队伍,与世界很多国家的著名酒店、旅游景点等都有合作,在近200个国家中,都可以帮会员拿到最低的价格。”
陈女士介绍,因为公司是在美国,所以产品价格都是用美元计算。消费者只需按要求在网上注册并缴纳511美元(约合人民币3361元人民币),就可以成为“WV梦幻之旅”的世界环球旅游俱乐部注册会员,并拥有一个专属的服务网页。“缴纳的511美元中,400美元折算成旅游积分(1美元对应1积分),可以直接抵用旅游消费,100美元将存在账户中作为旅游基金积分,一年后才可以抵用,11美元作为维护管理费用上缴公司。”
记者注意到,在WV梦幻之旅的宣传中,消费者入会后,在不含来回交通费用的情况下,在新加坡游玩3天2晚,只需要249美元(约合人民币1638元),在澳大利亚游玩5天4晚的费用为649美元(约合人民币4269元),远低于普通旅行社费用,并且承诺不会有任何购物消费。
不过,工作人员提醒,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消费者入会后,如果想维持会员身份,必须每个月缴纳111美元(约合人民币730元),其中100美元为旅游基金积分,一年后才可以抵用,11美元作为维护管理费用上缴公司。并且,这笔钱只能用于出去旅游消费,不能退还。
消费者靠推荐会员获得收益下线越多赚得越多
如果消费者不想每个月定期存钱,又想维持会员身份享受低价旅游套餐该怎么办?对此,工作人员介绍,加入俱乐部之后,消费者可以变成“经营者”,只要推荐4个消费者成为“WV梦幻之旅”的注册会员,就可以免交定期的费用,并成为“WV梦幻之旅”的终生会员。
“推荐四个人入会,免交会员费并且赠送100积分。”工作人员介绍,推荐加入的会员越多,获得的积分就越多,只要积分足够高,“经营者”就可以兑换相应的套餐免费出国旅游。
同时,“WV梦幻之旅”设有直推奖、组织奖、市场拓展奖等奖项,根据“经营者”推荐入会人数的不同,公司会给予推荐人不同程度的现金奖励,所拉到的人越多,收入就越高。并且,2级会员发展的3级会员,也属于1级推荐人的团队会员。
“公司”回应
“边旅游边赚钱,株洲已有100多个会员”
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株洲地区已经有100多个“WV梦幻之旅”的会员,“越早加入,赚钱的机会就越大。”记者了解到,“WV梦幻之旅”主要是通过微信等移动社交平台进行宣传,吸纳新会员,发展速度惊人。
“根本不用你特意去发展会员,只需要你出去旅游时,把享受的优惠发到朋友圈,很多人都会找你主动入会。”工作人员介绍,这就是“边旅游,边赚钱,在别人辛苦工作的时候,你玩着玩着就把钱赚了”。
“‘负面消息’是因发展太快引来攻击”
记者注意到,《经济日报》曾报道,“WV梦幻之旅”自称是直销企业,但没有在国家相关部委备案,并且,公司也没有在中国内地注册,其对外宣称的奖项,很多都是由权威性很低的机构评选产生。
对此,工作人员昨天回应称,公司是在美国排名前列的旅游企业,获得的众多旅游行业奖项也都有据可查。“负面消息主要是由于公司发展太快,抢了很多人的饭碗,所以被人攻击。”
“WV梦幻之旅开创了全球首个边玩边赚钱的旅游直销模式。”工作人员介绍,公司是互联网企业,没有进行线下销售。同时,消费者的每一笔消费都是直接通过网络与美国总部进行的,因此,在国内不一定需要注册分公司。
部门声音
市工商局:将对“WV梦幻之旅”进行调查
据《经济日报》报道,2015年11月12日,全国工商系统网络传销监测查处工作座谈会曾分析了“WV梦幻之旅”等“网络传销案件”定性及查处有关问题,认为这类公司的行为名为投资加盟、提供服务,实为交入门费、拉人头的传销活动,通过依托网络媒体的虚拟性,发展迅速,波及人群更加广泛,这类传销不仅社会危害和影响巨大,而且还增加了执法的难度和复杂性。
昨日,记者将所了解的情况反映给了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该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WV梦幻之旅”是否涉嫌传销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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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江苏南京警方发布消息,通过市民举报,警方侦查后依法查获了以拉人头、缴纳会费形式诈骗钱财的“WV梦幻之旅”南京梦幻之旅办事处,共抓获11名传销骨干。经查,自2014年6月开始,该集团营销总监陈某某等人以该手段发展下线会员,仅南京地区发展会员已达12层级500余人。其中,陈某某个人即发展会员达200余人,获利数十万元。
传销活动的几大特征
1.入门费
以缴纳高额入会费或认购商品方式变相缴纳高额入会费作为加入条件。
2.“拉人头”
多层次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业务主要是介绍他人参加,且收入主要来自所介绍的新成员交纳的入会费,经营者的利润主要来自参加人员的入会费。
3.复式计酬
传销员可以从其个人销售产品或服务中获取报酬,也可以以其介绍加入的传销员销售业绩作为计酬依据获得报酬,还可以以其亲自介绍加入的传销员再介绍加入的传销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
4.组成网络
成员间形成“上线”、“下线”隶属关系,组成传销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