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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秘书长常宇:直销行业要切实提高保护消费者权益水平
江苏消费网 (2015-11-1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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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直销行业管理和打击传销进入了法治化时代。《直销管理条例》以法规的形式确立了直销业的市场定位,直销这一营销模式正式得到政府与消费者的认可,直销业也因此迎来了发展的春天。《直销管理条例》设立的30日退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保证金制度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探索和创新,效果显著,同时通过全方位、多角度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等打击传销的原则得到有效贯彻,科学、有效地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效机制正在建立和形成,广大消费者抵制传销的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能力不断提高,大规模、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充分肯定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还面临着巨大挑战,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目前直销企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少数企业产品质量不高;二是少数企业故意夸大宣传产品的性能和效用,甚至捏造事实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三是少数企业对产品采取低成本高定价的策略,用于整个产品营销过程,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四是个别直销员采取所谓“亲情营销”“会销”等手法,利用感情投资的手段诱使部分老年消费者盲目消费、高消费;五是个别直销员故意模糊直销和传销的界限,花言巧语以高回报为诱饵,以直销之名暗行传销之实,扰乱市场秩序。

  近年来利用互联网传销等虚拟传销数量呈上升趋势,打击传销难度加大。消费者是直销产品的终端使用者,也是传销活动的最终受害者,在纪念两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之际,认真总结过去的宝贵经验,深入分析社会环境和消费者思维、行为的变迁,切实提高直销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传销对消费者的损害是广大消费者的呼声和愿望,也是全面建设小康,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阶段的新要求,为此我们提出五点希望。

  一是希望直销经营者要进一步全面落实《直销管理条例》和重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更多更好的符合消费者要求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同时直销员要坚持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向消费者披露真实的产品和服务信息,不搞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帮助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以实际行动赢得消费者的尊重和青睐。

  二是希望直销行业要进一步树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信念,不断加强行业自律,在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准的同时,重视培育行业内的商誉,进一步加强对直销员的培训管理,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加强与消费者组织的磋商,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培育和保护好直销市场的增长点。

  三是希望政府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直销企业以及直销人员的监管,突出重点领域整治,净化消费环境。在严厉打击传销方面畅通部门协作和区域协作机制,积极推进群防群控监管机制,保持对传销工作的高压态势,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强化与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着力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希望广大新闻媒体进一步通过各种途径与方式,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全社会大力传播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的有关政策和知识,反映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和愿望。同时,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责,揭露传销活动对国家、集体、消费者的危害,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对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引导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

  五是希望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区分直销与传销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学习了解新的消费模式和商品知识,积极培养理性消费习惯,依据自身消费需要和经济能力慎重决策,不被所谓“快速暴富”的宣传和诱导所迷惑,远离传销,同时还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合理、合法、理性表达维权诉求,共同推动建立良好消费环境。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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