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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辨传销

“反洗脑”让人们远离传销
江苏消费网 (2015-07-0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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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聂国春

  “我想问那些聪明的人,你说违法,违哪门子法?我们这么多人聚在一起,构成非法集会了?犯法和违法是不同的,犯法要判刑的,而违法的事情大家天天都做,比如闯红灯、随地吐痰,违反了《卫生法》和《交通法》,只不过是罚款或警告。骗?骗你什么了,你很有钱吗?在社会上混得很好吗?洗脑?若真能洗脑,洗你的脑干嘛?还不如洗银行行长的脑,他们有钱啊!”

  这是一个传销分子在网上辩论中的留言,狡辩之中透露出无知、偏激和对传销深深的痴迷。这不仅仅是其一个人的观点,它代表了中国众多传销分子的思想。那么,面对传销“洗脑”,人们该如何抵制?而那些已经被传销“洗脑”的参与者,又要怎样做才能让他们远离传销?

  传销“洗脑”有方法

  日前,江西景德镇市昌江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在辖区捣毁一处传销窝点,遣散传销人员12人,并缴获部分传销笔记。

  民警翻看这些传销笔记,发现里面详细记录了这个窝点传销人员的“洗脑”方法。起初两天,被骗入传销组织的新人会受到非常好的待遇,陪吃、陪玩、陪睡,甚至连洗脚都有人伺候。“传销笔记”记录说,这属于传销的第一步,叫亲情感化,让新人快速融入这个组织。

  从第三天开始,新人会被带去上课,也就是所谓的“洗脑”,讲述传销组织的合法性,灌输发财理论,让新人“树立理想”。这一过程中会有人“现身说法”,同时传销组织会采取反复“答疑解惑”的方式,掌握其成员的思想动态,打消其疑虑,进一步深化其歪理,强化“洗脑”效果。

  “洗脑”成功后,便让新人听从组织命令,没收身份证、手机、现金,由组织按时发放生活费;并让新人逐渐开始通过网络发展下线,继续骗他人进入组织。

  “洗脑”培训有内容

  传销组织的“洗脑”培训是精心策划、严密组织的,其内容丰富、方式独特、形式多样,极具煽动性和迷惑性,是洗脑最为核心的部分。被发展对象经过培训以后,不仅迷信传销的歪理邪说,而且死心塌地地从事传销,无怨无悔。为什么传销培训有那么大的魔力,我们来看看,传销的“洗脑”究竟培训了些什么。

  根据记者对查处的传销案件的调查,传销组织培训时首先会消除对抗情绪,激发成功欲望,勾画美丽蓝图。针对“被骗”的说法,培训老师会说:“我们骗你什么了?没让你带很多的钱来,也没有让你带什么贵重的东西。只不过骗你的几天时间,向你介绍一个美好的行业而已,做不做在于你,自己看看你想不想挣到这里的钱就可以了。”同时,培训老师会放大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引入不少的“成功”事例,特别是从事传销而大发其财的典型事例。

  之后,培训内容主要是如何塑造个人形象,包括当老板应具备的外在和内在素质,要求传销人员必须“三谈三不谈”,即“谈人生、谈社会、谈理想”,贬低传统行业,唤起新朋友的危机感,不要满足于现状;“不谈公司、不谈产品、不谈制度”,只推销自己。

  接下来就是如何交流和推销自己,包括如何筛选对象、如何邀约、怎么带新朋友,在课堂和寝室里应该怎么做等。

  “反洗脑”要两手抓

  在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副院长马皑教授看来,传销“洗脑”抓住的是人的心理特点,他们利用了影响力中的社会认同原则、互惠原则、稀缺原则和权威原则。

  以“1040工程”为例,传销组织“洗脑”时一方面强化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紧迫感,通过挤压时间,弱化个体理性思维的可能性,压迫个体尽快决策;另一方面,宣扬政府工程具有国家背景,属于诚信度最高的产业,消除参加者的后顾之忧。而被骗来的人,多数是亲人、老乡或朋友。熟人之间往往在某个问题上易形成共同看法与价值判断,更容易产生说服的效果。尤其是传销组织宣扬快速致富,利用了每个人的现实需要和个人实现社会期待与能力之间的差距,激发人们的动机。前者发挥诱因的作用,传达客观性;后者是利用榜样,传达现实性。这样前拉后推,激发个人渴望改变、渴望成功的欲望。“因此,要从心理疏导方面让群众抵制传销,主要的方法是让他们认识到自己属于他人赚钱的工具,知道对方处心积虑诱骗自己的过程,真正承认被人支配。”马皑说。

  不过,对于已经参与传销的人员,如何进行“反洗脑”呢?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地监管部门也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例如,湖南永州工商局就通过开展“反洗脑”集中教育培训让不少人迷途知返。一方面,该局组织专职教员集中上课讲授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对个别参与传销较深的人员进行心理疏导,组织参与传销人员观看《黑梦》打击传销电影;另一方面,该局组织反传销志愿者及曾经参与传销活动的悔悟人员现身说法,邀请参与传销人员家属进行亲情感化;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开办求职技能讲座,帮助其树立信心,回归正常生活。湖南益阳司法部门也通过“软硬兼施”的“反洗脑”法,成功实现了“在所零违纪,解教无反复”的目标。据介绍,“硬”的方面主要是指通过告知、课堂教育等形式,使传销类矫治对象充分熟悉相关的法律制度和规定,这是基本的原则和底线,是不容违反的;“软“的方面,则是指无形的影响和教育,主要手段有公正执法安人心、人格培养活人心、帮扶救助暖人心三个方面。

  马皑表示,目前我们对传销精神控制还缺少应对经验,都在摸索过程中,任何有效方式都值得点赞。

  ●相关链接

    北派传销与南派传销

  据了解,我国的传销分为北派和南派两种。北派传销起源于天津,是打着销售某款产品的幌子,拉人头进行强制销售,非法获得利益;南派传销起源于广西,传销形式为不推销任何产品,属于“纯资本运作”,用宏大远景和高回报,吸引人们投入高额资金。

  所谓“北派睡地铺、南派住别墅”是指北派传销大多为人员群居,生活条件差,常有非法拘禁、非法扣押财物等暴力行为,“反洗脑”成功率高;而南派传销的特点大都是温和有礼、不用暴力;传销分子以家庭为单位生活,不群居,不承认自己是在从事传销活动,将传销说成是政府支持的特殊项目,“反洗脑”成功率低,危害性更强。

  由于南派传销与普通人心目中的传销相去甚远,因而人们更容易轻信,尤其危险。 (聂国春)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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