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胡揭明)3月26日,云南省宝山市的陈某热泪盈眶地向广西玉林市工商局与公安局的执法人员道谢:“感谢你们解救了我,要不然我就陷入了传销的泥潭 。”
3月25日清晨,在深圳市找工作的云南省宝山市籍的陈某接到老乡余某的电话:玉林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泛北部湾经济开发区,受支持的投资项目多,来这里打工一年挣二三十万元不成问题,你尽快过来。陈某因此当天乘车连夜赶到了玉林,余某把他带到玉林市大市场旁边的出租房住下,然后把他带来的行李拿到另一处的出租房“保管”起来。26日早上,还在梦中熟睡的陈某被余某叫起来“上课洗脑”,陈某听了余某所说的“资本运作”“连锁销售”很快就能成为“富翁”的内容后将信将疑,并感觉到这可能是“传销”,于是便想离开,但余某拍着胸脯对陈某说:“我和你从小长大,我不会害你的,跟着我干一定会发财的。”余某并以多种理由不愿还回陈某的行李,以牵制住陈某。玉林市工商局与市公安局联合组成的打击传销行动组执法人员了解此事后,立即前往陈某住的出租房将其解救,并对涉嫌传销的余某进行调查处理。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玉林市工商局、公安局提醒广大求职者特别是大学生求职者,像这样的事例近日来随着玉林市工商局、公安局开展打击传销的深入,已相继处理了十多起。
如何甄别各种传销乱象,工商与公安机关支招: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让你缴纳一定资金或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获得加入资格——“缴入门费”;二是让你发展他人加入其中,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数量及所缴纳的资金或者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拉人头”。这两种涉嫌传销的违法犯罪行为,须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玉林市工商局、公安局还提醒:传销是违法行为,防范传销,远离骗局,最根本的还是要克服贪欲,端正心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幻想“一夜暴富”。一旦发现传销活动,应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