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宣判更多意味着社会层面的公平正义,而只有判决得到执行、当事人得到补偿和救济,微观层面的公平正义才能真正得以彰显
这段时间,一段“教科书式耍赖”的视频在网上热传。两年前,唐山人赵某的父亲遭遇车祸成为植物人,肇事司机黄某既不主动承担医疗费也没有真诚道歉,反而进行“教科书式耍赖”,甚至在今年6月法院判决后,仍以“打太极”的方式拒绝赔偿受害人损失85万余元。近日,法院冻结其佣金、查封其名下资产,并处以15日拘留,黄某同时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成了榜上有名的“老赖”。同时,法院依法裁定,查封被执行人黄某之女名下地块。
虽然是极端个案,但也引起了社会对“老赖”现象的广泛关注。为什么明明法院判决了,有些被执行人却能一拖再拖?“老赖”怎么就成了法治社会的顽疾?实际上,以“老赖”为代表的判决执行难问题,客观上存在一个普遍而根本的原因:司法资源有限,执行成本太高。任何国家的司法资源都有其限度,司法机关在案件审理中已经下了大功夫,想要积极介入每一起案件的执行,并不现实。这就给“老赖”留下可乘之机。再加上有些“老赖”运用财产转移等手段,更进一步提高了判决执行的成本。
“老赖”现象由来已久,如果不能有效惩治“老赖”,不能严格执行法院判决,那么法律就会变成失去约束力的“稻草人”,不仅难以实现正义,更会对公序良俗、世道人心带来负面影响。事实上,有效惩治“老赖”,一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老赖”被限制乘坐飞机和软卧火车,到38个部门联合签署《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再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税务总局签署《关于网络执行查控及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不同系统、不同职能的部门相互配合,打通了信息沟通的障碍,布下天罗地网。
与此同时,现代信息技术更成为司法机关惩戒“老赖”的利器。最近,河南省某基层法院利用微信朋友圈的广告功能,将首批19名“老赖”的信息推送到当地10万名市民的朋友圈中,令不少“老赖”主动登门还清了欠款,法院结案率明显提高。除此之外,司法机关还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精准锁定“老赖”在网络上资产与消费情况,更让失信被执行人无所遁形。在新兴技术的助推下,司法机关执行判决的成本进一步降低,效率却大大提高,一个更加诚信、有序、法治的经济社会环境得到有效保障。
法谚有云:无救济则无权利。很多时候,案件的宣判更多意味着社会层面的公平正义,而只有判决得到执行、当事人得到补偿和救济,微观层面的公平正义才能真正得以彰显。依法惩戒“老赖”、加强判决执行力度和效率,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稳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