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到底有没有自己的美学?如果有,其形态又是什么?这是我国美学界经常讨论的话题。由于长期以来受“欧洲中心论”与“以西释中”影响,我国美学研究对中华民族的审美理论缺乏必要的自信,常常以“审美智慧”称之,没有足够勇气将其称为中国的美学理论。其实,审美是一种生活样式,是一种艺术的生存方式。中华民族有5000多年的文明史,有引以自傲的民族艺术。因此,中国必然拥有本民族的美学,这种美学就是“生生美学”。
“生生美学”这一概念来自《周易》,所谓“生生之谓易”“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意即“生命的创生”,是我国古代哲思与艺术的核心所在。长期以来,许多哲学界与美学界的前辈学者就“生生”作了自己的探索。我国著名哲学家方东美明确将中国哲学精神概括为“生生”即“生命的创生”,而一切艺术均来源于体贴生命的伟大。这种阐释形成“生生美学”的雏形。此外,宗白华、刘纲纪等诸多学者还论述过中国传统美学的“生命美学”特征。“生生美学”是一种相异于西方古典认识论美学的中华民族自己的美学形态,独具特色与魅力。而且,体现这种“生生美学”的中国传统艺术如国画、书法、戏曲、琴艺与民间艺术至今仍具有无穷生命力,它们就存在于现实生活之中,因此这种“生生美学”也是鲜活的。
“生生美学”是一种古典形态的“天人相和”的生态之美。过去,我们认为“天人相和”是前现代的产物,所以没有勇气说这就是中国的生态美学,只说是生态审美智慧。但事实告诉我们,中国长期的农业社会以及由此产生的“天人合一”文化形态,决定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观在中国具有原生性特点。这种原生性的生态文化,曾经极大地影响了现代西方学者生态观的形成。“天人相和”的生态之美不仅仅是一般的生态智慧,而是具有原生性并活在当代的生态理论。“天人相和”所构成的人与自然亲和的“中和之美”,与古希腊强调科学的、比例对称的“和谐之美”是不同的。所谓“天人相和”具有明显的“生命创生”的内涵,天地相交、风调雨顺、万物生长就是一种美的形态。这种生态之美仍然存在于我国诸多民间艺术之中,例如年画之“瑞雪兆丰年”与“大丰收”等。
“生生美学”是一种“阴阳相生”的生命之美。“生生美学”是一种东方的生命之美。这种生命之美包含万物化生、宇宙变化等极为丰富的内涵,而且体现出“天地与我为一,万物与我并存”的理念,是一种古典的生态整体论与生态平等论。特别可贵的是,《周易》揭示了包括艺术创造在内的万事万物生长演化的规律,即“一阴一阳之谓道”。这不仅是万物生长之道,而且是艺术创造之道。中国艺术是一种虚实相生的生命艺术,形成特有的艺术生命体。阴阳之道还概括了艺术创造特有的规律,即凭借阴阳虚实的对比产生一种艺术生命力。例如,国画就是通过白与黑、浓与淡的对比形成一种艺术生命力。像齐白石的虾图,以其“为百鸟传神,为万虫写照”的精神,仅寥寥几笔,以大片的空白将几只小虾在水中活泼泼的生命力表现无遗。
“生生美学”还是一种“日新其德”的含蓄之美。“生生美学”作为一种含蓄的美,体现中国传统艺术的无限风光,是一种“言外之意”“象外之象”与“味外之旨”。诗歌之“意境”、绘画之“气韵”、山水园林之“写意”、书法之“神韵”等,说的都是中国传统艺术的含蓄之美,可以说是意味无穷。
“生生美学”化育于十几亿中国人的生活,蕴含在让我们流连忘返的无数民间艺术之中,寄托着我们绵绵的乡愁与无尽的情思,需要我们好好体悟、好好研究。
(作者为山东大学终身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