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健康事业的发展与人权进步》白皮书,从人权的角度回顾了近年来中国在公平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方面所做的努力,让我们看到了党和政府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坚定决心。立足人权总结健康事业,可以更透彻地检视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谈及健康公平问题,指出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可以说,让健康事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是一件意义非凡的大事。
实现健康公平和全民健康,应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健康公平保障体系,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健康权利。目前,中国建成了全球最大规模的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织起了全世界最大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网,构建起了全世界规模最大的医学教育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扩大,从最初的9类41项到现在的12类47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全面加强,2014年国家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达标率升至91.5%,远超全球70%的平均水平。全民医保体系已初步形成,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超过13亿,参保覆盖率稳固在95%以上。政府投入持续增加,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人均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50元。
权利公平是中国健康事业发展的根本原则。《宪法》第二十一条庄严记载的“保护人民健康”条文,在根本上确认了每一个人都平等享有基本健康权利。白皮书中“人人有权享有公平可及的最高健康标准”的宣告,这不仅与《宪法》规定一脉相承,也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和世界卫生组织对健康权利的平等要求相契合。
中国坚持把健康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可获取性和均等性,提升医疗卫生资源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全面建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障覆盖全民,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切实落实健康中国建设。
健康制度体系让规则公平更有支撑。中国形成了以《宪法》为总领,以民事法律法规、卫生行政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为实施基础,以健康领域各种纲要、纲领、计划为行动指南的健康制度体系。同时,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建立分级诊疗、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健全医疗救助制度。
公平是“以人为本”理念的本质要求,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还要求改革发展的红利实实在在地由所有人共建共享,一个都不能少,一项都不能缺,一步都不能慢。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区域经济社会的差距,以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贫困人口等特定群体的发展不足是中国面对的难题,这些难题常常造成健康短板。白皮书展示了中国政府在缩小城乡、地区、不同人群间健康水平差异的做法和实效,至少有三个方面值得肯定。
一是注重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保证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权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继续建设农村三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遍及城乡的现代医药流通网络,提高基层、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医疗救助标准水平的城乡统一,保证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二是注重对特定区域的政策倾斜,保证医疗卫生资源的公平获得。从卫生投入重点向农村倾斜,满足农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到医疗卫生体制、医疗服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多方面向基层和农村倾斜,再到把更多的人才技术引向基层、财力物力投向基层、优惠政策倾斜基层,以及实行精准的大病保险倾斜性支付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在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全面启动多种形式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这些政策设置切实助推了全民健康的实现。
三是注重对特定群体的非歧视性,有针对地满足特殊的健康需求。建立遍布城乡的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并逐年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的覆盖面,为妇女、儿童制定落实发展纲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一体化健康养老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持续改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利用状况,以及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提高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做到精确到户、精确到人、精确到病,更加确保健康公平。
中国经过不懈奋斗,已经开辟了一条符合国情的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成为“发展中国家的典范”,但仍有许多工作要做。如白皮书所示:“保障人民健康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长时间的持续努力。”中国现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信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继续突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把健康事业与具体国情相结合,与人民的健康需求相呼应,一定能实现不留一块健康短板,不让一个人掉队。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