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插座行业进行了3次国标升级,但非国标插座却屡禁不止,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究其原因,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不健全、行业潜规则盛行、监管难度大、消费者安全意识淡薄等方面,针对这些问题,应当完善法律法规、构建智慧监管平台、加大政策服务扶持、强化舆论宣传效果。
关键词:非国标插座 屡禁不止 市场秩序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发生过因使用不合格的电源插座而引发严重的火灾和触电事故,不合格插座已经成为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的“隐形杀手”。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累计发生的火灾事故中,由于电源插座、开关及断路器短路等原因引发的火灾约占30%,位居各类火灾之首。
国家正是意识到插座问题的严重性,对插座行业进行3次国标升级。一是1999年5月实施的GB2099.3-1997《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2部分:转换器的特殊要求》,首次规定国内转换器适用电压、电流、对转换器进行分类等;二是2010年6月实施的GB2099.3-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2部分:转换器的特殊要求》,取消插座上的“万用孔”,改用国标组合孔,即“小五孔”;三是2017年4月14日起实施的GB2099.7-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2-7部分:延长线插座的特殊要求》和GB2099.3-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2-5部分:转换器的特殊要求》,对插座提出四点新要求:国家强制3C认证、增加保护门、电源线加粗、材料阻燃性提升。第三版国家标准过渡期至2018年10月13日,意味着从2017年4月14日起,企业不能再生产旧国标产品,2018年10月13日起,只能销售新国标产品。通过国家标准的不断提高,使得插座行业整体产品质量全面提升,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插座行业产品质量不断升级的同时,因插座而引发的事故却频频出现,非国标插座屡禁不止引发笔者的思考。本文中,笔者通过走访调研总结出非国标插座屡禁不止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并就如何规范整治非国标插座提出合理性建议。
一、非国标插座屡禁不止原因分析
(一)问题产品定性难
非国标插座是指不符合插座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标准化法释义》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认为: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定义,应当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认定为缺陷产品;同时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属于“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行为,可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但笔者发现《产品质量法》中“不合格产品”、“缺陷产品”二者概念混淆不清,存在重合交叉;同时,该法条文中也未明确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产品质量法》中第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相关内容均涉及强制性标准包括行业标准问题,根据《标准化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两者明显不一致,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未能与《标准化法》有效衔接。根据《产品质量法释义》第十二条,将不合格产品分为劣质品和处理品,其中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认定为劣质产品,也就是不合格产品;第四十六条认为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所以将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定性为缺陷产品。以上可见,非国标插座既属于不合格产品,又属于缺陷产品,法律定性难。
(二)行业潜规则盛行
无论是《产品质量法》还是插座强制性国标,都未明确要求插座生产者必须要标注生产日期,根据《消费品使用说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GB 5296.2-2008)第5章要求,产品上应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有产品安全使用期的产品,应注明。但是生产批号并不等同于生产日期,而我国的强制性插座国标在实施前都会有一段时间的过渡期,很多生产厂家为了逃避法律监管,都会故意不标注生产日期,这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这也导致在今天仍然有大量“万能插座”生产销售,生产厂家只顾着生产,一旦被消费者举报投诉就以在过渡期之前生产为由逃避责任,监管难度大。
(三)商家违法成本低
产品责任的最终落脚点是损害赔偿,赔偿范围的宽窄和赔偿数额的多少,会影响产品责任制度的落实。非国标插座的赔偿依据就是《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关于产品质量的问题更优先适用《产品质量法》,但根据笔者对法院判决案例分析发现,消费者购买非国标插座后进行维权的结果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获得惩罚性赔偿,而赔偿数额也并不大,恰恰说明《产品质量法》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缺位。消费者维权成本极高,很难为了一个问题插座去法院起诉,商家大部分是承担退换货责任,而依据《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罚的数额与商家获利相比可忽略不计,这才让商家愿意铤而走险,肆无忌惮地追逐利润。
(四)产品销售渠道广
笔者通过线下走访发现,正规商场都销售新国标插座,但极少部分五金店等仍在销售非国标插座(尤其是万能插座),同时发现网店也是非国标插座的重要销售渠道,如天猫、淘宝、京东等知名电商均有非国标插座(包括万能插座)在售。网店作为新兴市场主体,数量庞大且隐蔽性较强,它们所售非国标插座大多来自于广东、浙江等地小型企业,要想彻底消除非国标插座,还得从生产商身上下功夫,促使其转型升级。
(五)消费者安全意识弱
根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有72.69%的受访者不知道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万能插座,64.7%的受访者不知道两芯插座严重违反国家标准,会引起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消费者由于缺乏电源插座的相关知识,只因长期的消费习惯而购买使用这种存在安全隐患的非国标插座。很多消费者表示,非国标插座用这么多年了一直也没出现过质量问题,便宜又方便。
二、解决非国标插座屡禁不止问题的对策
(一)健全完善法律法规
一是明确法律定性。对《产品质量法》中的“不合格产品”、“缺陷产品”等定义修改完善,避免二者混淆不清,明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法律定性,是属于缺陷产品还是不合格产品,这会关系到法律适用问题,定性模糊给基层执法监管造成困境;二是完善法律衔接。《产品质量法》中的第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相关内容均涉及强制性标准包括行业标准问题,建议与《标准化法》第二条规定保持一致,便于法律的统一适用和保持法律的权威性;三是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我国正处于产品质量恶意违法行为高发期,不法企业违法成本低,许多缺陷产品受害人因维权成本过高而放弃维权,让不法企业更加猖獗,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制裁恶意违法行为的同时还能够调动消费者维权积极性,发挥社会监督功能,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四是生产日期强制标明。在插座行业潜规则盛行的当下,必须要严格落实生产者法律责任,建议在插座强制性国标中明确插座必须要标注生产日期,对不标注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行为严厉打击,为将来插座行业的升级换代做好准备。
(二)构建智慧监管平台
质量安全监管不能靠人盯人、人盯企业的粗放式的人海战术,而是要依靠电子监管系统和大数据手段。针对插座销售渠道广的特点,尤其是网店数量庞大且隐蔽性较强,可以搭建一个由监管部门、电商平台、消费者共同参与、大数据共享的智慧监管平台。消费者在网店购买到非国标插座后可以在监管平台上投诉举报,随后由监管部门进行判定识别,最终确定产品的违法性,把问题产品相关信息转发给电商平台,要求其全部整改下架。监管部门可以对生产者、销售者进行行政处罚,并在监管平台上公示违法产品信息,电商平台可对该店家进行信用扣分,增加其违法成本。
(三)加大政策服务扶持
在插座行业快速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目前仍在生产非国标插座的大部分是小型企业,以广东、浙江居多,它们资金紧张、技术薄弱、规模较小,而新国标插座对研发投入多、技术要求高,这些因素使得这些小型企业转型升级困难重重。建议在实地考察调研企业状况的基础上,对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严厉处罚,对经营困难且无生机的企业引导注销,对有技术有规模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服务支持,努力实现淘汰一批、重组一批、提升一批的目标,真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四)强化舆论宣传效果
针对消费者普遍缺乏电源插座的相关知识,未认识到插座安全的重要性,需要加强相关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通过与主流新闻媒体、新兴网络媒体的合作,在“3·15”、“双11”等重要时间节点,运用微博、微信等网络传播方式宣传消费知识和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购买正规产品。同时也宣传鼓励社会公众特别是行业内部人士积极举报非国标插座的生产、销售窝点,并对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形成产品违法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金晓东 马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