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具有信息量大、内容丰富、受众面广、显示方式变化多样、发布过程简单方便、更新快、流动性强等特点,这也给市场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带来了新挑战。为了有效解决户外电子屏广告的监管难题,近期以来,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管局从日常的登记监管中,探索出了一种新的登记监管方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一般的户外广告半年或一年才更换一次内容,而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内容少则一两天,多则一两周就会更换一次,更换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而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既有广告经营者设置的大型电子显示装置,用以代理发布户外广告,也有广告主直接在经营场所内外自行设置的小型电子显示屏,用以发布自己的产品及服务信息。
为此,该局采取一屏一号、网上申报、自主建档、定期抽查、分级管理的新型登记监管模式,有效地解决了户外显示屏广告监管难的问题。一屏一号是指在初始登记的时候,要求广告发布单位严格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书面资料申请登记。经审核后,发放户外广告登记证号。
一个户外显示屏广告登记一个号码,由广告发布单位将登记证号在显示屏广告的右上角进行标注。户外显示屏广告内容发生变化时,广告发布单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审核机关的专用邮箱,经核准后发布。广告发布单位需将每一条广告形成书面资料整理建档,保存6个月备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抽查情况,对广告发布单位实施三级分类监管。
姜堰市场监管局对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的监管模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受到了广告业主的好评。“自从市场监管机关实施了户外广告网上申报,我们不需要再来来回回地跑了,工作量减轻了很多。”从事广告业经营的业主朱晓平说。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型的户外显示屏广告登记监管方式不仅有效地减轻了广告经营者和监管机关的工作量,而且增强了广告经营单位的自律意识,对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丁志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