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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发展

十九大对消费维权工作指导精神之二:张茅讲话节选
江苏消费网 (2018-01-20) 来源:本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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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努力开创新时代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局面

——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在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2017年12月29日-30日在北京召开。12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代表总局党组作工作报告。他指出:

  深化改革、勇于创新,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取得开创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攻坚克难,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取得开创性成就,商事制度发生根本性变革,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市场消费环境明显改善,为我国经济高效运行和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逐步树立,消费维权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新格局逐步形成。

  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在维护企业营商自由和交易安全的同时,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不断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消费维权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推动修订《消费群权益保护法》,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新《消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出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并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尽快出台。

  消费者维权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强化部门协作,推动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系会议制度,会同26个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大力加强12315体系建设,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五年来,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807.45万件。设立电子商务12315投诉维权中心和网络商品质量监测中心。推进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建设,进一步织密基层消费维权网络。

  消费领域执法力度显著增强。围绕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加强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加大对“3·15晚会”、黄金周、“双十一”等曝光问题调查处理力度。五年来,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商品消费案件34.2万件,案值26.9亿元。

  消费维权共治格局不断完善。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落实消费者消费环境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全国消协组织广泛开展网络消费教育、老年消费教育“五进”系列活动、消费热点领域商品比较试验等,引导科学理性消费。积极参与立法和标准制定,形成立法建议。推动电商直通车建设,网络消费纠纷解决效率大幅提升。对旅游、高铁、“预付式”消费、快递服务等开展体验式调查,社会反响强烈。组织约谈三星、苹果、携程等企业和共享单车、网约车等平台,开展公益性诉讼,消协组织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

  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准全把握新时代工商和市场监管的方向和任务

  把维护消费者权利作为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任务。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关系全局的重大判断,也是新时代做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的根本着眼点。所有人都是消费者,广大人民群众对消费品质、消费服务的更好要求、对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更好期望,这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体现,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使命。

  目前,我国消费环境总体向好,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时有发生,影响百姓消费信心。两会期间,百名企业家联名倡议打假,表明假冒伪劣问题不仅影响消费者权益,也影响着企业健康发展。从国际经验看,保护消费者权益,形成良好的消费环境,是许多市场经济国家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向和最终目的,是倒逼供给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握消费发展变化趋势,把握消费维权着力点,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提升消费信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倒逼供给质量提升。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做好2018年的各项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着力抓好“证照分离”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消费维权三项重点任务,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加强消费维权,更好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推进消费环境综合治理,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

  强化消费维权监管执法力度。围绕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开展跨领域、跨区域联合打假。加大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加强案件督查协办和执法联动,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完善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制度,扩大公示社会影响力。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特别是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规范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完善全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系统和全国消费侵权案件数据库。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部位全联动、省级全覆盖”。在全国大中城市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形成消费者满意度指数发布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引导,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

  畅通消费者诉求通道。加强12315中心建设,拓展12315电话平台的功能。加快推进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二期建设,力争3月15日上线运行。推进互联网平台与电话热线数据整合,强化数据分析和定期发布,定期发布各地12315投诉量。发挥电子商务投诉维权中心和网络商品质量检测中心的作用,提高跨境和网络消费纠纷处理满意率。鼓励通过诉调对接、人民调解等方式解决消费纠纷。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扩大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覆盖面,进一步畅通农村地区消费维权渠道。完善创新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督促经营者落实实体责任。检查督促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义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责任,发挥行业自律和骨干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推行经营者首问制度,鼓励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并以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开。监督经营者全面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强化消费提示警示和行政约谈,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大力推进“诉转案”工作,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支持消费者组织进一步发挥作用。围绕社会热点和消费新趋势,加大参与立法立标、企业约谈和公益诉讼力度。结合消费热点开展比较试验,服务消费提质升级。发挥志愿者作用,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商品质量的监督调查。宣传依法、科学消费维权理念,提高消费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推动全国消协组织建设,提高消费维权能力。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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