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珺)1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3批次肉及肉制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8号),标称四平市同利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同利德”牌广式香肠等3批次肉及肉制品不合格。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酒类、焙烤食品、调味品、豆类及其制品和乳制品等8类食品64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4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肉类及肉制品8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3.5%;蛋及蛋制品45批次,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72批次,酒类91批次,焙烤食品93批次,调味品64批次,豆类及其制品107批次和乳制品8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30号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经营的羊肉、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羊肉检出禁用兽药克伦特罗;四平市同利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香肠检出不得在其中使用的色素胭脂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南省(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此次抽检的样品检验全部合格的大型企业有305家。(具体不合格食品及合格食品名单详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抽检肉及肉制品86批次
本次抽检的产品包括畜肉、熏煮香肠火腿制品、酱卤肉制品、熟肉干制品和腌腊肉制品。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2726-2005)、《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GB2730-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畜禽肉水分限量》(GB18394-200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等46个指标,共抽检覆盖17个生产省份的46家生产企业的86批次产品。其中:
1.抽检畜肉65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2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均为克伦特罗。
2.腌腊肉制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胭脂红。
3.熏煮香肠火腿制品6批次、酱卤肉制品5批次,熟肉干制品9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