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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聚邕城培训维权法规 行走壮乡记录工商风采
江苏消费网 (2015-05-2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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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培训会场

  

 

  2:中国消费者报社副总编辑 周卫军

 

 

  3: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商品监管与服务消费保护处处长 潘海峰

  

 

  4:国家工商总局宣传中心 赵健

  

 

  5:四川省摄影家协会理事、四川省教育摄影协会副主席 董尧尧

 

 

   6:聚焦红盾

  

 

  7:学员风采

 

 

   8:作品点评

 

 

     

 

  9:颁奖现场

 

  本报南宁讯(记者徐文智)5月12日至14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宣传中心、中国消费者报社联合主办的全国工商、消协系统消费维权法规培训暨“尼康”杯通讯员新闻摄影比赛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成功举行,全国各地200多名工商、消协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此次活动。

  今年3月15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正式实施。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部署,2015年,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努力贯彻《办法》,广泛开展《办法》以及其他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舆论宣传主阵地作用和加强通讯员队伍培训,不断提高基层通讯员的工作能力,构建一支适应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宣传工作需要的新闻摄影通讯员队伍,国家工商总局宣传中心与中国消费者报社共同举办了本次活动。

  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商品监管与服务消费保护处处长潘海峰、国家工商总局宣传中心赵健、中国消费者报社副总编辑周卫军出席了本次培训开班仪式。

  5月12日上午,潘海峰为学员详细讲解了《办法》。从制定《办法》的原则、执行《办法》需要明确的重要概念以及对《办法》关键条文的领会等方面,对《办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两个多小时的精彩讲解,让学员们受益匪浅。潘海峰讲解结束后,许多学员意犹未尽,纷纷与潘海峰进一步交流。学员们表示,这种法规培训十分必要,对于解答工商一线执法人员在工作实践中碰到的疑问和难点很有帮助,对于提升自身执法水平也大有裨益。

  5月12日下午,四川省摄影家协会理事、四川省教育摄影协会副主席董尧尧从专业摄影的角度,为参加培训的学员讲解了构图、用光等摄影技巧,从摄影的真实记录、主观选择、艺术表达三个基本特点,到摄影取景三要素景别、角度、位置等娓娓道来,图文并茂,满足了学员们的不同需求。中国消费者报社总编室摄影美术部主任郝军结合多年新闻报道经历,尤其是工商系统工作报道的丰富阅历,生动讲解了优秀新闻摄影照片应该具备的几大要素和报道工商新闻照片应该避免的几个问题。一位安徽学员对记者说,两位老师分别从行业和专业的角度,讲解了摄影的基本概念、技巧,既有如何拍照的理论规则,又有摄影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收获颇丰。

  5月13日和14日,学员们奔赴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镇忠良村消费维权服务站、南宁市唐山社区老年人消费教育基地、南宁市南城百货南棉店消费维权服务站等地进行了现场拍摄。聆听着基层工商人员的认真介绍,跟随着基层工商人员的巡查脚步,学员们举起手中的相机,从各个角度,抓取镜头,记录下一线工商人员进行巡查监管的动人画面。

  摄影创作活动结束后,经过学员们自我初选,100多名学员向评委会提交了330多幅参赛作品,从不同视角反映了八桂壮乡的市场风貌、消费生活、工商巡查、市场监管等。

  为组织好本次新闻摄影比赛,主办单位专门设立了活动组委会,成立了由国家工商总局宣传中心、中国消费者报社及知名摄影家、尼康公司技术代表等组成的作品评选小组。

  评选小组经过紧张的初选和复选,最后评定,陕西省宝鸡市工商局苏建华拍摄的《庆丰收》获得此次摄影比赛的一等奖;安徽省淮北市工商局李鑫拍摄的《执法添利器》、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工商局刘强拍摄的《古玩市场辨真假》、陕西省凤县工商局张培祥拍摄的《时光》、安徽省芜湖市消费者协会程锐拍摄的《专注》、浙江省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潘乐拍摄的《如花》5幅作品分获二等奖。此外,湖南省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张舜等12名学员拍摄的作品获得三等奖;另有18名学员拍摄的作品获得优秀奖。

  董尧尧在对获奖作品点评时表示,此次摄影比赛时间紧,考验了学员各方面的综合能力,要求学员们运用扎实的摄影技巧,敏锐的观察力,迅速而准确地把握工商执法人员的精彩动态,这种纪实摄影的难度相当大。同时,这种“一日摄影”要求拍摄者在表达主题的同时,还要体现此次新闻摄影的一些基本要点,比如工商、地域等元素。从获奖的作品来看,艺术感染力和表现力都很强,许多作品是反映工商执法工作的上佳之作。

  本次活动得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广西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南宁市工商局、南宁市西乡塘区委区政府、西乡塘区工商局以及尼康映像仪器销售(中国)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由广西南宁飞澳达会务有限公司承办。

  花絮集锦

  ■本报记者 徐文智

  为培训推迟换届会

  湖北省随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卢丛亮,是资深的摄影爱好者。谈起这次摄影培训,54岁的老卢印象非常深刻。

  老卢告诉记者:“我们当地的摄影家协会每周都会组织会员去摄影采风,摄影题材以风景为主,人物摄影的锻炼机会比较少。这次摄影培训,以工商执法人员为主角进行拍摄,难度比较大,是一次非常好的摄影体验。”

  老卢说,获知国家工商总局宣传中心和中国消费者报社将举办这次培训班,他特意向中国消费者报社湖北记者站负责人提出申请,强烈要求参加培训。

  “5月下旬,我们本来计划召开当地消委会的换届会议。为了参加培训,我们推迟了换届会议。因为换届会议可以推迟,消费维权法规和新闻摄影培训一年可只有这一次机会啊。”老卢说。

  带伤请缨会务服务

  在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镇忠良村消费维权服务站外拍点,55岁的谭英无疑是最耀眼的“红盾明星”。背着扩音器,带着随身麦克风,衣着规范整洁的谭英,声音清亮,讲解生动,内容充实。

  一路上,谭英不断地向学员介绍情况,同时,还要接听消费者的投诉电话。她告诉记者,参加工商系统工作19年来,一直在消费维权一线工作。

  如今已是西乡塘区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股长兼12315中心主任的谭英,非常热爱消费维权事业,喜欢为消费者服务,被中国消费者报社评为“2014年度最美维权人物”。

  记者在拍摄现场观察到,谭英走路时,一只脚有些瘸。当地新阳工商所黄浩所长告诉记者,谭姐的脚在开会前受伤了。但是当她得知要在南宁市召开这次摄影培训会议,主动向组委会提出提供会议服务,并推荐了辖区内的几个消费维权服务站作为摄影拍摄的创作基地。筹备会议和开会阶段,她一瘸一拐,依然热情工作,承担着拍摄基地的讲解工作,成为会议期间一道最为靓丽的红盾风景。

  待人热心,工作热情,是谭英身上最明显的标签。西乡塘区工商局熟识她的同事和朋友,都知道她有一句口头禅——“叫我谭姐,不要叫我谭主任。”

  录下视频回去分享

  5月12日上午,四川省摄影家协会理事、四川省教育摄影协会副主席董尧尧老师讲授了新闻摄影的基本构图和用光,中国消费者报社总编室摄影美术部主任郝军讲解了工商新闻摄影的基本要求和常见问题。

  记者发现,一位学员架着三脚架,用摄像机将两位老师的课程全部摄录下来。这位学员叫夏元华,是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今年53岁的夏元华1989年进入工商系统工作,业余从事摄影拍照已经20多年了,是当地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夏元华告诉记者,从胶片机、卡片机到数码机,过手的照相机已经有十几台,花费15万元。为参加这次摄影培训,专门带了2台机器,准备将录制下来的培训视频带回去,供当地摄影家协会会员们观看学习。

  谈到这次培训的感受,夏元华说:“因为在工商系统工作,自己也经常拍工商工作照片,这次培训老师讲得很对口味,实用性和指导性都很强。”

  老年人的维权之家

  5月13日下午,刚刚走进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街道唐山社区委员会老年人消费教育基地,记者就被正在举行的一场老年人消费教育课所吸引。30多位老年人围坐在会议室里,认真倾听工商人员的讲解。一位老人操着浓重的方言告诉记者:“工商人员教我们如何识别骗子,不要轻易相信不良商家的宣传,付钱购物的时候,要多多向子女或者工商人员咨询。”老人们都认为,这种课堂效果非常好,很实用。

  据南宁市西乡塘区工商局唐山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介绍,该社区60岁以上的退休老人有3000多人,占社区总人口23%左右。西乡塘区唐山社区书记黄东勤告诉记者,城市老年人退休后,工资都比较高,经常被一些企业打着各种旗号拉着去购物,没有习惯索要发票,经常买完就后悔,找厂家退换货时,发现对方已经杳无踪影。

  许多老年人与子女沟通少,遇到难题往往向社区寻求帮助,以往社区面对这类消费问题也是束手无策。为此,社区和当地工商所协商后,创办了老年人消费教育基地,由工商人员定期来社区向老年人授课,帮助老年人避免上当受骗。黄东勤说:“这里就是老年人的消费维权之家。”

  (本版图片均由本报记者郝军摄)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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