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珍祥)4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在京正式启动国家广告数据中心。据悉,目前国家广告数据中心监测范围已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监测结果将作为检验评价各地广告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为全面构建广告大数据监管新体系,创建广告信用监管新制度提供保障。
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广告数据中心,是基于大数据理念建成的一套集广告监管、广告信用、广告业发展、广告信息交流四大平台的系统。工商总局和省局、市局、县局四级广告监管机关,都可以依托该系统的大数据,实时掌握了解哪个地区违法广告多发高发,哪个媒体违法广告屡禁不止、违法率居高不下,哪类广告违法问题突出,哪个违法广告跨地区发布等情况,及时将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线索派发下去,形成证据提供、案件交办、立案查处、结果反馈一体化的监管指挥系统,增强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性,有效提升广告监管执法效能。
据了解,目前广告数据中心监测范围,已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327个地市的1564个电视频道,1002个广播电台频率,1101份报纸,共计3600多家国家、省级、地级市传统媒体的23大类广告,广告监测量达到2000万条次。工商总局将通过广告数据中心的大数据,从广告违法率、违法量、违法广告时长及版面等不同的纬度和角度,汇总分析广告监测数据、案件查办等信息,及时叫停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限时完成案件线索的处理,做到广告监测与执法相衔接,切实加强广告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违法广告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
同时,国家广告数据中心还将根据监测数据中广告违法率、违法量、时长及版面、违法性质等综合指标,分析统计出地区广告信用指数、媒体广告信用指数、行业广告信用指数、企业广告信用指数,并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排名。今后,将通过广告数据中心广告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广告信用情况,定期向媒体单位负责人、媒体主管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信用评价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广告信用信息,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机制,惩治失信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运用信用约束和借助社会共治力量,监督督促广告市场主体加强自律,规范广告发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