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重耳
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4年)》白皮书、2014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十大创新案件和典型案例。
商标行政案显著增长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说,2014年,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快速增长,尤其是涉及复杂技术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大量涌现。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呈现出审结案件数和结案率大幅上升,再审率和改判发回重审率双下降的良好局面,知识产权审判公开也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影响力显著提升。
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一审案件116528件,比2013年上升15.6%。其中,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增幅最为显著,达到243.66%;主要原因是随着新《商标法》的实施,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大幅增长,达到9190件。“商标案件虽然整体增幅平稳,但商标行政案件比重进一步增加。”陶凯元说,纠纷主要涉及权利取得的正当性判断、立体商标显著性判断等。
新型纠纷不断增多
在同一商品之上同时标注被许可使用的商标和使用人自有商标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在《商标法》中并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东阳市上蒋火腿厂与浙江雪舫工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中,法院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所规定的“其他损害”这一条文表述的开放性入手,考虑被许可商标的知名度,从雪舫工贸公司同时使用两商标的行为将导致同一商品出现两个来源这一客观后果的角度,推导出消费者将产生“雪舫蒋”和“吴宁府”商标具有商品来源关系上的同一性的认知,从而影响“雪舫蒋”商标识别功能的正常发挥,并得出构成商标侵权的结论。
二审法院还特别强调了这种使用行为对商标许可使用关系结束之后的持续影响力,即它会使雪舫工贸公司自有且并无知名度的“吴宁府”商标变相获取和攀附已经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的“雪舫蒋”商标商誉的后果。
该案的审理,对于规范商标许可使用关系,以及厘清经许可使用的行为和侵权行为之间的界限,具有可参考的价值,该案也因此入选十大创新性案件。
事实上,类似这种围绕老字号、驰名商标等产生的商标新类型商标案件的数量在司法行政保护中已有所增加。例如,同时入选创新性案件的“稻香村”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小肥羊”商标侵权案等。对于复杂历史背景的商标行政案件或者当事人合作已久、品牌价值高的商标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在尊重业已稳定的市场格局的前提下,划清双方商业标识的界限,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市场利益,也促进了品牌的发展。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频发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涉及的领域开始从传统行业间的涉互联网竞争发展到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竞争。
在入选十大案件的奇虎“360扣扣保镖”软件商业诋毁纠纷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竞争规则。入选十大案件的腾讯公司被诉互联网市场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纠纷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的首例垄断纠纷。该案所明确的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法意义上相关市场界定标准、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分析原则与方法将在国际上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