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监管 » 广告监管 >> 正文

广告监管

建邺工商:走进市场做企业年报公示培训
江苏消费网 (2014-10-22) 来源:本网
阅读:

10月10日,建邺工商分局组织企业开展网上年报培训工作,分局监管科副科长于林、南湖所副所长曹康来到辖区内长虹副食品市场为市场的经营者现场演示如何进行网上年报。

 



 

工商工作人员正在为经营者讲解如何网上年报

 

长虹副食品市场内个体户及企业多,于林副科长和曹康副所长向经营者分发企业年报通知及网上年报操作流程,告诉经营者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年报公示。“有些经营户在公示系统登记注册的时候会出现企业信息不正确的提醒,这时候就要注意看身份证号,有部分人之前的身份证号是15位的,直接输入原本的身份证号即可”,南湖所曹康副所长告诉记者,这是在培训中较常遇到的问题。建邺工商此次上门为经营者做网上年报的培训受到了长虹副食品市场经营者的肯定,不用打电话和去工商所就能解决疑问,快速完成网上年报。

 

根据国务院对企业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自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改革前,每年3月至6月,企业需要到工商部门年检,扎堆进行年检办理工作改为年报公示制后,企业只要每年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报内容。(李蕾 刘现娟)

编辑:胡婕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