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海报竟然三处违法,而且还牛气冲天的称‘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各厂商所有’”。然而,令当事人没有想到的是,这“最终解释权”最终换来5000元罚单。
前几天,宝应工商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某团购设计公司为吸引消费者眼球,竟然不顾事实,胡编乱造,在其设计的海报中吹嘘“顶级品牌联动”,同时声称此次活动的“监督单位”为宝应县消费者协会”,经查进一步证纯属无中生有。另外,该海报上还牛气冲天的称“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各厂商所有”。此广告在活动现场展出后,立即引起许多消费者的不满,一些人气愤的说这些广告不仅骗人,还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
宝应工商局认为,该海报属于商业广告,是预先印制的,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条款,一旦消费者在参加团购活动时发现价格与广告中允诺的不符,要求主办方承担责任或者提出赔偿请求时,各厂商即可以依据“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各厂商所有”的内容进行推托和抗辩,以逃避自身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从而变相剥夺消费者请求赔偿、解释格式条款等合法权利。对此,宝应工商局依据《广告法》、《消法》等有关规定,于5月20日作出了罚款5000元和没收5000份印刷品广告的行政处罚。(徐斌 唐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