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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难点浅析
江苏消费网 (2013-05-2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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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15晚会公布了中消协、中央电视台面向全国征集的年主题“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和前些年根据社会、经济、消费市场、消费状况制定出来的年主题相比,今年的年主题更深入、更本质。笔者以为,这个主题揭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最本质的问题,也是最大的难点——消费者缺乏力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方向就是让消费者更有力量。下面笔者结合本职工作,谈谈为什么说消费者缺乏力量,如何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一、为什么说消费者缺乏力量
 
    从社会发展大势分析,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尚不完善,尤其诚信机制非常脆弱,再加上中国社会现阶段贫富分化的现象相当严重,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商业行为屡见不鲜,经营者唯利是图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侵权事件层出不穷,从这几年的食品安全暴露的问题来看,消费者正处于各种消费不安全因素的包围之中,对消费的安全保障和知情权非常缺乏力量。
 
    从维权法制手段分析,消费维权总体上遵循民法“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制精神,而消费者在举证问题上确实处于劣势地位。如农民消费者面对假种子、假农药等制假售假行为,很多由于种子、农药已经用了而无法进行检验,农林部门的鉴定也很难确证种子、农药存在什么问题。与此类似,消费者合法权益遭遇侵害后,因举证不能而无法维权的现象非常普遍,在消费维权中举证过程中非常缺乏力量。
 
    从处理维权渠道分析,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维权途径有五条,包括和经营者协商和解,消协调解,向行政机关申诉,仲裁以及起诉。在现实中,经营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名誉,不是证据确凿情况下一般不愿和解;消协调解也经常因此原因而被迫终止;行政机关申诉,经常卡在证据获取上,甚至某些机关的工作人员因为消费维权取证难,只有社会效益没有经济效益而能推则推,不主动深入调查。更有因为行政职能不清,几个部门之间为一个消费投诉发生互相踢皮球的现象;如果没有确凿证据仲裁协议也很难达成;法院起诉费用高,周期长,老百姓怕打官司的心理、举证困难的障碍,使得这条途径被使用的极少。因此,举证的劣势地位,使得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渠道事实上很不畅通,消费者在维权手段上非常缺乏力量。
 
二、如何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一)全社会对“让消费者更有力量”要有更深切的认同。
 
    首先,消费者决定消费,消费促进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只有让消费者更有力量,社会发展才能更有动力,因此让消费者更有力量这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利益,更关乎经济发展大局;其次,只有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在国家政策、法制架构中的整体地位,让消费者更有力量,才能促进诚信、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的构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的科学发展才能落到实处;第三,让消费者更有力量,符合《消法》关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规定,有利于引导全社会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只有全社会对“让消费者更有力量”有更深切的认同,立法部门才能加强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律体系的完善提升,打牢消费维权基础;各级人民政府才能加强对消费维权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行政执法部门才能加强执法和监督力度,树立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权威;新闻媒体、社会各界才能共同努力,为消费维权事业奔走呼吁,为消费者增添信心和正能量。若能如此,消费者必定会更有力量。
 
    (二)消费者对“让消费者更有力量”要有更主动的追求。
 
    消费者要提高科学消费观念,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努力争取自身权益,这才能有效地让自己更有力量。如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主动索取发票凭据;要积极主动地参加消协和各行政机关组织的消费维权教育,根据所学知识敢于对经营者经营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责问和举报;要理直气壮的面对经营者,你是他们的衣食父母,经营者是为消费者服务的,对于提供商品和服务质量欠佳的经营者,一定要有嫉恶如仇的正义感和坚决抵制的姿态,逐步通过自己的力量促进经营者自律,促进消费环境改善。
 
    如何让消费者能有这样的主动追求意识,这需要政府部门的行政作为和宣传喉舌,只有不断地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不断通过优质平台,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消费者才有可能产生自觉意识,才能主动投身于自身权益的保护之中,投身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之中,他们才更有力量。
 
    (三)经营者对“让消费者更有力量”要有更辩证的认识。
 
    现代社会商品供给非常丰富,经营竞争日趋激烈,只有负责任的经营者最终才能赢得市场份额、赢得消费者认同、赢得同行的尊重和政府的支持,这是一个非常显见的道理,这也是大多数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遵循的黄金定律。因此,“让消费者更有力量”,让消费者更加理智,是优质产品、优质企业脱颖而出的一个平台,一个机遇。所以经营者对此要有更加积极辩证的认识,企业的发展才具有可持续性和光明前景。
 
    如何能让更多的企业具有这种理性认识,具有这样的社会责任,具有这样的发展追求,笔者以为,也得依靠政府的行政作为和宣传喉舌。要分行业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教育引导,要督促各类行业协会良性发展,能主动揪出行业内的蛀虫;要大力查处企业违法经营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更要注重查处后的依法严惩、深度曝光,让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付出高昴代价;要扶持诚实守信企业发展,分行业树立企业楷模,通过信息共享和信息披露手段,构建企业发展的诚信机制,让企业从趋利避害的角度选择主动自律,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综合以上的观点,笔者认为,“让消费者更有力量”这个来自消费者的年主题,既揭示了目前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也是消费者对政府主导下各部门如何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期待。能否做到让消费者更有力量,不仅仅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个案,也关系到经济发展的内趋力是否强劲,关系到和谐社会构建、科学发展观的践行。从这个角度而言,能否让消费者更有力量,这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件大事,对消费维权这一难题的解决,应该纳入政府政绩的考核体系之中。(周挺)

编辑: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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