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葡萄酒的人都知道,不少葡萄酒瓶上标有解百纳字样,但“解百纳”并不是每种葡萄酒都能随意贴的标签。日前靖江市一家超市经销擅自印有解百纳字样的葡萄酒,受到工商部门的处罚。
今年3月初,靖江工商局靖城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城区一家超市货架上陈列着两种品牌、三种规格的葡萄酒,酒瓶上标有高级解百纳干红葡萄酒、解百纳干红葡萄酒等字样。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超市去年10月、11月间,分别购进了三种不同种类的葡萄酒,并摆放在货架上对外销售。经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鉴定,超市经销的解百纳葡萄酒、解百纳干红葡萄酒侵犯了“解百纳”注册商标专用权,至检查时,超市已对外销售了部分葡萄酒,非法经营额900多元。
据介绍,“解百纳”是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在第33类酒(饮料)、果酒(含酒精)、烧酒、蒸馏酒精饮料、鸡尾酒、葡萄酒、白兰地、威士忌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是其主要核心子品牌,该公司许可长城、卡斯特、茅台等企业生产的葡萄酒上使用该商标,而这家超市销售的葡萄酒属于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日前,工商部门依据《商标法》规定,责令超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950元。(徐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