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江苏皓月汽车锁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明成给靖江工商局城南分局送上一面写有“红盾卫士 打假先锋”的锦旗,对城南分局执法干部帮助企业打假维权,保护其商标品牌表示谢意。
事情缘于两个月前的一起案件。10月18日,靖江工商局城南分局接到举报,说东兴镇惠丰村有人生产销售假冒“皓月”商标汽车锁。执法人员来到这家汽车锁配件加工场,发现该场所处有标注江苏皓月汽车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并印有“皓月”文字、“haoyue” 拼音及图形组合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箱和带有“皓月”商标标识的汽车锁及配件,且有多名工人正在组装带有“皓月”商标标识的汽车锁。执法人员依法要求当事人朱某提供营业执照并出示“皓月”商标资质证明文件,朱某不能提供执照及该注册商标证,也没有和任何厂家签订协议。经“皓月”文字、“haoyue” 拼音及图形组合注册商标持有人江苏皓月汽车锁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现场鉴定,确认不是该公司生产,且使用“皓月”商标标识也未获得该公司的许可授权。经现场询问朱某得知,此“皓月”商标标识是朱某从上门推销的人员手中购进了打有“皓月”商标标识的汽车锁配件574只,同时以2.5元/只的价格从网上订制了印有江苏皓月汽车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并印有“皓月”文字、“haoyue” 拼音及图形组合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箱40只,组装了打有“皓月”商标标识的汽车锁,案值金额达2万元。鉴于朱某无照经营并在其生产的汽车锁上张贴“皓月”商标标识为侵犯“皓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部门依法对该加工场进行查封,依法对上述打有 “皓月”商标标识的汽车锁及配件和包装箱予以全部扣押,并进行立案查处,罚款2万元。(吴迪 秦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