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装上标注“东海县新阳粮食加工厂”,但进货单上的供货商却是本地一家粮食加工厂。近日,根据这一线索,江苏省灌云县工商局查封一批冒用“东海县粮食加工厂”厂名厂址的“新阳大米”。
不久前,灌云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巡查时发现,一家超市销售的“新阳大米”,外包装上标注的是“东海县新阳粮食加工厂”,但其进货单上的供货商却是本地一家粮食加工厂,执法人员当即意识到其中可能“有鬼”。经询问,从超市负责人处获得了本地加工厂的地址,并立即前往该加工厂。在加工厂车间内,执法人员发现,几名工人正在往包装袋内灌装大米,车间内有百余袋已包装好的大米。执法人员拎出一袋查看,发现包装袋上标注 “新阳大米”,最下方有“东海县新阳粮食加工厂”字样,正是先前被检查的超市所销售大米。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厂涉嫌伪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进行生产销售新阳大米,误导消费者认为就是东海新阳粮食加工厂生产的新阳大米。该厂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的138袋大米、400只包装袋进行封存。(谢卫东 孙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