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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发展

盐城消协:心系民生抓维权 创新举措增效能
江苏消费网 (2011-03-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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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十二五”计划的开局之年。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中消协将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题确定为“消费与民生”。全市各级消协组织要准确把握年主题的内涵,以争创群众满意的“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活动为动力,着力解放思想,不断创新举措,在履行消费维权各项职能上取得新突破,为提高民生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一、要在发挥消费维权窗口的教育引导作用上求突破

    开展消费教育与消费引导是消协组织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的基本手段。全市各级消协组织要在建立师资队伍,构建教育基地,编写培训资料等方面加大力度,逐步将消费教育与消费引导工作纳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是以重大节日为契机,开展全方位的消费教育和引导。3•15期间,要联合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检测机构、公用企业、诚信示范单位,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和12315举报台,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解答消费者咨询。同时,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公益性的消费维权知识宣传。二是以维权案例为教材,开展针对性的消费教育和引导。根据工商机关执法中查处的假冒伪劣侵权典型案件和消协调处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并能根据不同的消费对象特点编写出喜闻乐见的、通俗易懂的教材和读本。三是以维权六进为依托,开展经常性的消费教育和引导。扎实开展“六进”活动,即:消费教育进商场、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不断拓展消费教育基地,提高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的工作成效。同时,要充分发挥四种小广播的功能,即:市场小广播、农村小广播、学校小广播、车站小广播。

二、要在发挥消费维权窗口的救助帮扶作用上求突破

    “有诉必应,有难必帮”,才能忠实体现消协工作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为了消费者的立会宗旨。全市各级消协组织要借助《人民调解法》施行的契机,探索和创新维权救助帮扶的新机制,努力构建消费维权救助新体系。一是促进人民调解与诉调对接的有效运行。逐步实现诉讼与调解的无缝隙衔接,增强诉调对接工作的社会效应,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不断提高诉调对接工作人员的协调配合与调解技能。二是促进消协调解与社会调解的互补相融。今年,要在与民生休戚相关的大中型零售商业与服务业企业中,进一步加大维权窗口建设。同时,要在人群密集的乡村、街道、社区、各类社会团体、学校中设立消费维权窗口。三是促进个案调处与行业规范的同步推动。把握民生热点与难点,加强对重大消费事件和案件的调查研究和动态分析,剖析共性问题,并以此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有效地预防由于个案累积而形成的群体性纠纷。四是促进救助基金募集管理与使用的规范。积极响应省消协开展的“江苏省消费维权救助基金”募集活动的安排,制定我市消费维权救助基金的实施方案,营造爱心传递,和谐维权的良好氛围。

三、在发挥消费维权窗口的监督规范作用上求突破

    消协工作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与规范是做好消费工作的必要保证。一是要着力推进“共建诚信联盟,共创美好生活”的主题活动。强力推进“诚信承诺联盟”工作。年内,力争吸收500户企业入盟。同时加强对联盟企业的评比表彰,增强入盟企业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二是要着力开展消费与民生的热点评议、体察、调查和比较试验。选择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热点问题,开展商品及公用服务等领域的消费评议、消费体察、专题调查和比较试验活动。同时,注重各种评议、体察、调查与试验结果的运用,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行业进行有效的信息反馈。三是要着力加强与各级行政机关在监管与维权方面的沟通交流。全市各级消协组织要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选准方向和项目,加强协调与沟通,积极参与有关行政机关的市场监管活动。

四、在发挥消费维权窗口的桥梁纽带作用上求突破

    全市各级消协组织要善于在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理清思路,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和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行业的潜规则,及时传递他们的心声和诉求,有效化解各类消费纠纷,充分发挥消协组织在联系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是要把政府的决策与民生诉求紧密结合起来。既要深刻领会党和政府关于发展经济、拉动消费的决策部署,又要深入了解群众实实在在的消费需求,用科学的决策指导理性的消费,并用理性的消费推动科学的发展。二是要把企业话语与消费者呼声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企业与消费者“面对面”座谈活动,以及组织消费者与经营者的角色互换体验活动。通过加强企业与消费者的联络与沟通,增进相互之间的体谅、理解和友善。三是要大力推进经济区域消费维权协作一体化。打造江苏沿海地区“盐、连、通”三地消费维权协作组织,建立相应的“盐、连、通”三地消费维权协作网,签署消费维权合作协议。依托“12315”消费申投诉中心,建立异地投诉快速受理和处理机制,实现消费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受,加快江苏沿海开发区域的经济与消费维权协作一体化步伐。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任重而道远,只要全市各级消协组织把握大局、围绕主题、锐意进取、攻艰克难,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职能和作用,就一定能为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促进盐城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努力和更大的贡献! (盐城工商局局长 何革 )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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