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讯(苗青 车际芳 记者薛庆元)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工商局现场查处一起销售假冒“万通”牌酱醋案件,对当事人王某作出了没收其尚未销售的假冒“万通”牌酱油、米醋100箱并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生产销售假冒“万通”牌酱油、米醋的徐州食品城的商户已被司法机关刑事拘留。
经查实,去年12月底,徐州食品城一经销商以本地区经销“万通”牌酱油、米醋存在地区差为由,主动与当事人王某联系销售。王某在其未提供任何供货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2010年6月中旬从徐州食品城该商户购进上述标注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万通”牌酱油、米醋。
经鉴定,上述产品属假冒产品。质检部门的检测结果显示,该假冒“万通”牌老抽氨基酸含量为零,其米醋醋酸含量超过该食品标准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