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泰州工商局大力推进案件回访制度,从内部对已办理完毕的案件加强执法监督。回访内容包括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执法态度是否粗暴,是否依法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法定权利,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等不廉洁行为,并认真听取他们对工商执法办案的意见和建议。
该局还规定,回访要与服务发展、政策宣传结合起来,主动带着法律进农村、进企业、进基层,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规范、引导经营户合法经营。
最近,该局查处了一大批酒类经营户商标侵权案件。但在调查中发现,不少当事人因为没有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按时登记进货台账,导致在被处罚后无法找到供货商追偿。鉴于此,该局利用案件回访时机,向这些经营户宣传《商标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让当事人明白自己为何处罚以及今后如何防范进到假货,并指导他们建立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
该局通过案件回访,不仅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自律意识,也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化解了因处罚产生的矛盾。自全面推行案件回访以来,该局回访案件当事人16人次,当事人满意率达98%以上。 (翁慧明 王骏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