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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擅自用奥运冠军形象“代言”遭查
江苏消费网 (2009-09-21)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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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南通海安县局接到群众举报,县内两家热水器生产厂商,未经奥运冠军仲满本人许可,擅自使用其肖像涉嫌侵权,该局立即派人员进行调查。

    经查,两家公司在其公司网站、产品外包装和公司宣传手册上使用了仲满夺冠的照片,并标注“品牌形象代言人奥运冠军仲满”的字样。但该局经过与仲满本人核实,其并未与上述两家公司签订任何形式的许可协议,也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其签订肖像权的合同。

    目前这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过程中。(姜智 顾春红)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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