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可以加盟
各类消费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均可自愿加盟全国打假网3·15防伪查询系统,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注册成立的企业。
2、 产品经有关部门检测质量合格。
3、 产品获得生产许可证。
4、 产品投放市场半年以上。
5、 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
6、 半年内无重大消费者投诉。
7、 半年内未受过工商等执法部门严厉查处。
8、 与其他企业无知道产权纪纷或诉讼。
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可以到全国打假网3·15防伪系统各省申报中心或全国打假网3·15防伪系统各代理机构申请加盟。
提交申请材料
1、《企业入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如代理委托书等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且企业名称必须一致,《商标注册证》的商标所有人与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如果不相同,申请单位须提交商标所有人出具的商标使用授权书。国外产品须提供该产品国内总代理的资格证明(授权书、协议等)。
资格审核
全国打假网管理中心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将对企业资格及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批准加盟的决定。
签订协议
申请企业获准加盟后,须通过代理机构签订《入网协议书》和《防伪标识订购合同》,订制“3·15防伪标识”。
交纳费用
企业签订《入网协议后》或《防伪标识订购合同》后,按规定交纳费用。费用到帐后,协议及合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