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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银行收费岂能想涨就涨
江苏消费网 (2009-06-2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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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 扬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网站6月22日发布公告称,将调整23项个人金融业务收费标准,其中20项收费标准上调,平均涨幅超过100%。与个人客户关系最紧密的异地存取款手续费,由原来的最低每笔1元、最高每笔50元调整为最低每笔2元、最高每笔100元;工行客户开具个人存款证明,手续费由原来的20元/份涨到50元/份;开具个人贷款证明或个人信用卡守信证明,手续费由原来的50元/份涨到100元/份(据6月22日《北京晚报》报道)。

    国有商业银行的收费名目繁多,收费标准一涨再涨,对此,广大消费者虽早已不满,却拿这些银行巨头没有办法。2006年的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风波就是其中一例。当时消息一经传出,各方舆论批评纷至沓来,然而银行方面寸步不让,直到监管部门出面协调出台意见,这一收费项目才得以取消。

    中国工商银行已经是 “亚洲最赚钱银行”,其董事长去年豪迈地宣称,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是成为全世界最赚钱的银行。说实话,中国工商银行能否成为全世界最赚钱的银行,普通民众并不太关心,人们关心的只是能否享受到价廉质优的服务,希望工行实现发展目标是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能力,而不是倚恃垄断地位从老百姓的口袋里掏钱。工行此次大规模调整个人金融业务收费标准之举无疑令人深感失望。

    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收费不是不能上涨,但鉴于其“国有”身份,其收费标准不能想涨就涨,应该拿出过硬的理由,并经监管部门审批。工行此次大幅提高收费标准,是因为营业亏损吗?显然不是;是因为相关业务成本上升了吗?也不是,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中小银行的相关收费标准远低于工行就是明证。有些项目,比如个人存款证明、贷款证明、信用卡守信证明等资信证明业务,工行开具证明仅仅是对消费者在该行相关业务个人情况的确认,无需银行承担信用等方面的担保,为何收费标准要由原来的一份20元涨到50元、50元涨到100元,这显然有暴利之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颁布实施的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制定服务价格、提供银行服务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诚信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工行此次调整服务价格是否遵循了这些原则,恐怕还需要一些自证清白的解释说明。

    作为普通客户,我们无力抗拒国有银行的霸王条款。可能很多人的工资卡、奖金卡都是由单位统一办理的工行卡,且因各大国有银行的收费标准不相上下,我们甚至没法“用脚投票”。在此情况下,我们唯有吁请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政府调控作用,加强对各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各种不规范收费行为,该降低的降低,该取消的取消,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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