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报,因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案由,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被处以80万元罚款。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根据丽银保监罚决字〔202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一、贷后管控不到位,导致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二、贷后管控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股市;三、信贷资金由他人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7月18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罚款人民币80万元。
来源:泰隆银行官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法人王钧,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另据泰隆银行官网,该行下设台州、丽水、杭州等13家分行,以及浙江庆元、湖北大冶等13家泰隆村镇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