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昆山市支行根据省分行《关于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全行员工进行《民法典》学习,加强全行员工的法治教育。
通过开展多种学习活动,昆山市支行在全行上下营造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引导全行上下员工树立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行动自觉,有效提升了全行员工的法治素养。下一步,我行将持续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为学习、生活、工作的法律需求提供知识储备,结合自身岗位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和运用,学以致用,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着力提升风险防控与合规履职能力,为全行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