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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监督

银保监会:2018年重点整治了两类交叉金融业务
江苏消费网 (2019-01-14)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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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1日,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近期重点监管工作通报会”上表示,2018年,银保监会根据交叉金融业务及产品的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重点整治了两种类型的交叉金融业务。

  具体来说,第一类是助推“脱实向虚”,使资金在金融体系空转的交叉金融,例如部分理财、有一些同业和一些表外融资等,但这之中不全是推高融资成本的业务。

  理财方面,银保监会主要治理的是同业理财,这类业务的规模因此下降比较多。但与此同时,其他理财则仍保持增长。而信托贷款或信托资产也不是全部都是“脱实向虚”,银保监会针对的主要也是通道类的信托业务。

  据介绍,这类交叉金融业务的危害性主要在于其将资金瘀积在金融体系内部,使得资金无法直接与实体企业对接,同时又提高了实体企业的融资成本。具体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财务成本,就是提高了利率,因为加了通道,链条拉长了,通道多了层层都会收费,所以实际最后承担财务成本的企业,除了利率以外还有这些通道收的费,加起来的总成本就会提高;二是时间成本,资金原本通过贷款或其他形式可以直接进入企业,但交叉金融的通道变长,每个通道都需要一定的处理时间,时间成本也相应提高。

  而重点整治的第二类交叉金融业务则是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的通道业务,包括违法违规的金融机构和不法经营集团。在构建健康金融体系的过程中,这些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金融活动、金融机构使金融生态难以得到净化。

  银保监会方面强调,关于通道业务的整治,一开始就避免了“一刀切”,而是非常有针对性地做到精准打击。对于不存在上述特征的通道业务,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有利于降低风险的交叉金融业务,银保监会是支持其发展的。

  此外,2018年,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银保监会还颁布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规章制度,例如“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等。而根据“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银保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并于2018年12月2日正式印发实施。目前,银保监会也正在稳步有序地推进理财子公司的改革工作。

  据相关负责人士介绍,对于理财子公司的设立,银保监会把握的原则是:积极稳妥推进,成熟一家、批准一家,引导资金逐步有序进入市场,维护市场的稳定。同时,银保监会也指导已获批的银行结合战略规划和市场定位,抓紧开展理财子公司的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实现顺利开业运营。对于已设立的理财子公司,银保监会将会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其合规审慎经营。

  下一步,银保监会也会抓紧开展理财子公司的配套制度建设,如理财子公司的净资本、流动性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监管制度,及时完善监管规则体系,同时也将持续加强理财业务风险监测,主动防范化解风险,为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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