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宋亦桐)新年伊始,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止到1月10日18时,央行行政处罚系统共开出27张针对反洗钱领域的罚单,有14家银行业机构被罚,合计罚没574.7万元。分析人士预计,目前中国正处于FATF(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四轮评估的关键时期,整体反洗钱力度、深度和广度都将进一步加强。
根据央行开出的处罚信息显示,目前被罚的14家银行业机构中,农商行是“重灾区”,共有8家银行被罚,占比超半。这8家农商行分别是;陕西靖边农商行 、陕西秦农农商行、广西富川农商行、湖南衡山农商行、湖南嘉禾农商行、广西柳城农商行、山西曲沃农商行以及山东滕州农商行。
城商行中,1月2日,哈尔滨银行重庆巴南支行因“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被央行巴南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处以罚款2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1万元。合计罚没21万元,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29日。股份制银行中,恒丰银行泉州分行、平安银行佛山分行两家分支行分别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未按规定分析及报告符合自主监测标准的可疑交易”行为被央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央行佛山市中心支行分别罚没50万元、20万元。
国有大行中仅有建设银行一家被罚,具体来看,1月8日,建设银行阳泉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央行阳泉市中心支行处以2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万元罚款,合计罚没21万元。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