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5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蒙银罚字【2018】第7号显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未依法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依法履行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未依法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渤海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对该行违法事实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对渤海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处以人民币32万元整(¥320000.00元)罚款,对渤海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处以人民币1万元整(¥100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