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副局长刘丽坚今天表示,纳税人要享受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实际上归纳起来就是三步:一是对条件,二是报信息,三是留资料。
国新办今天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和税务总局副局长刘丽坚介绍国务院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并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暂行办法》出台以后,作为纳税人如何办理专项扣除?
刘丽坚称,纳税人要办理6项专项附加扣除,实际上归纳起来就是三步:一是对条件,二是报信息,三是留资料。
一是对条件。就是将自己的个人情况与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对照一下,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扣除的条件,符合几项,比如子女是否处于受教育阶段,老人是否已经达到60岁,在自己工作的城市有没有贷款买房或者租房等。
二是报信息。无论是选择在扣缴单位发工资时享受扣除,还是选择在次年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都仅需填写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即可。具体填报方式有四种,供大家任意选择:一是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填写,二是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三是填写电子信息表,四是填写纸质信息表。
电子和纸质信息表都可以在税务局网站上下载。其中,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或者电子表提交给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或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这样单位每月发工资时就可以办理扣除,就可以享受了。如果想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可以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税务机关后办理退税。
刘丽坚在此处给了三点提示信息:一是填报专扣信息,第一次需要大家填写完整,便于及时享受;以后月份、年度享受时,就不需要再填了。年末时如果无变化的,确认一下就可以了,有变化的,把变化点更改一下就行,手续将大大减化。二是在这6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大病医疗支出在年底才能算出一年到底花费了多少医药费,所以要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才能扣除。不过,税务部门希望没有纳税人享受这项扣除,大家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三是请大家放心,税法和专扣办法已经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和扣缴单位都必须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税务总局有责任保护好纳税人的隐私。
三是留资料。专扣办法中规定了部分扣除项目需要纳税人留存必备资料,这个主要是为了界定好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倡导大家共同维护诚信社会。大家可能会有疑问,不是说可以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来校验吗?为什么还要每个人留存资料呢?主要是因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我国还是首次实施,各方信息共享还需要一个逐步健全完善的过程。刘丽坚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需要大家留存的资料会越来越少。
刘丽坚还做了几点特别说明:第一,留存资料不需要提交,申报时既不需要给税务机关,也不需要给扣缴单位。第二,并不是所有项目都需要留存资料,比如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因为教育部门的信息比较全面,所以大家不用留资料。第三,留存资料多数都是在发生相关事项时产生的,不需要大家再额外单独准备资料,比如住房贷款合同,申请房贷时肯定人人都要签的,即使税务局不要求,大家也需要自己留着的。第四,税务部门事后核验时,凡是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核对上的,不需要找纳税人查阅留存资料。但是如果部门信息核对不上,税务部门就会找纳税人核对,希望大家也能够支持和配合,这也是为了保障大家充分享受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