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余家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被处置
跨境金融服务不可“无照驾驶”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讯 记者陈果静报道:在日前举办的2018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介绍,外汇局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
孙天琦介绍,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下,外汇局处置非法网络交易平台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关闭572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二是整改清退18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删除网站中有关外汇交易内容)。三是约谈16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承诺整改,删除相关外汇交易内容)。四是3家移交公安机关。孙天琦强调,我国目前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我国境内所有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均为非法。
外汇保证金,也称外汇按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根据1994年《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规定,未经批准,任何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也属违法行为。
孙天琦介绍说,境外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美国等国家已开放外汇保证金市场,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但也对此实施较严格的监管,包括须申请牌照方可经营、限定杠杆率、严格机构准入管理、严格客户适当性管理等监管要求。
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非法外汇保证金业务趋于活跃,一些境外网站向我国境内非法提供外汇保证金业务。孙天琦说,一种模式是,境内机构“披洋皮”在境外设立网站返程向境内提供跨境金融服务。
另一种模式是,境外平台通过互联网跨境在我国境内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乔装打扮为培训公司、咨询公司等,在我国拓展市场,突破我国关于禁止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规定。有些“外汇交易平台”自称持有境外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杠杆率可达到一比数百甚至上千。
“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严重损害消费者、投资者利益。”孙天琦表示,互联网虽然无国界,但是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跨境金融服务不可“无照驾驶”。同时,要在双边和多边层面,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探索形成全球最佳监管标准,防范监管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