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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农商行违法虚增存款 贴现资金缴存保证金
江苏消费网 (2018-12-21)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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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0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发布马鞍山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马银监罚决字〔2018〕14号),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马鞍山农商行”)当涂支行存在贴现资金缴存保证金虚增存款违法违规行为。马鞍山银监分局对其罚款40万元人民币。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号)第三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48号)第二条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第三条:加强对保证金来源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核和管理,不得降低业务标准。办理业务过程中,必须确保承兑保证金比例适当且及时足额到位,不得以贷款或贴现资金缴存保证金,不得挪用或提前支取保证金,不得将保证金账户与其他账户串用;保证金未覆盖部分所要求的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必须严格落实。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第(五)项:以贷开票吸存。将贷款资金作为保证金循环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并贴现,虚增存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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