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宋亦桐)7月4日,一则“陆金所代销的某资管计划产品停止付息”的消息引发市场关注。北京商报记者从陆金所了解到,这款名为“大同证券同吉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同吉8号”)的产品,确实存在因底层借款人——上市公司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钰”)相关银行账户被冻结,出现2018年二季度利息兑付逾期的情况。
陆金所相关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陆金所旗下陆基金接到大同证券通知,大同证券同吉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底层借款人上市公司东方金钰由于相关银行账户被冻结,2018年二季度利息延迟到2018年7月20日之前支付,产品将于11月到期。
根据东方金钰公告,目前公司经营管理正常,并已与相关机构达成和解,正在积极解冻相关银行账户。该产品涉及陆基金60位投资人,代销金额共7793万元。该人士提到,此次陆金所投资者所受到影响的为“同吉8号”产品,而非此前市面所报道的“同吉3号”产品。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陆基金作为代销机构,会持续积极跟进,要求管理人督促东方金钰及时付息,并第一时间向投资者说明最新情况。
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大同证券官网相关合同发现,“同吉8号”资管计划于2016年11月17日设立,大同证券为管理机构,宁波银行为托管机构,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该资管计划资金投向中海信托发行的“中海汇誉2016-87东方金钰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向上市公司东方金钰发放信托贷款,用于日常营运资金周转及偿还金融机构到期流动资金贷款。
公开资料显示,中海信托是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分别占股95%和5%,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此前6月29日,大同证券在其官网发布公告,提示“同吉8号”资管计划存在的相关风险。公告称,“本着最大程度保障投资人利益的原则积极与有关各方交涉,并催还本集合计划2018年二季度分红款项未果”。
针对“二季度分红款项未果”的原因,公告称,主要是由于东方金钰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网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等主体与中睿泰信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同发生违约并产生了相应仲裁,导致东方金钰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部分子公司股权及兴龙实业所持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而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借款人东方金钰偿还借款能力下降。
事实上,这不是陆金所第一次出现代销风波,此前,由大同证券作为管理人的“同吉9号”和“同吉10号”两款产品,通过信托计划,分两期向上市公司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合计22656万元,就因龙力生物发生流动性紧张产生逾期。
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业内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这次出现逾期的产品,和上次的是同一家券商的资管产品,发行日期相近,不过底层资产是不同公司的债权。陆金所代销了部分产品,之所以看起来连续出问题,实际上正是高风险的体现,而高风险的产品连续出现逾期是很正常的,刚兑思维盛行的当下,多少会对人心惶惶的P2P市场再次产生误会心理冲击,但同时这也是一场投资人风险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