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3月26日电 23日,湖北银行监局网站通报,襄阳一银行从业人员张辉在单位违规办理同业业务问题中承担领导责任,3月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襄阳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对张辉作出取消高管任职资格三年处罚(襄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这是2018年以来湖北金融业机构或个人因为违规展业被银监(分)局处罚并公开通报的第10个案例。通报显示,被处罚的个人有6人,其中李华锋、杨杰等5人在同一家银行的不同分支机构任职,最高被罚15000元人民币;另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湖北沙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银行机构受罚,最高罚款金额40万元人民币。(冀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