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农商行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罚款499322元,相关责任人员被处以罚款共计5万元。
贵银综罚字〔 2017〕第1号行政处罚书显示,贵阳农商行在货币信贷类、国库类、 货币金银类 、调查统计类、征信管理类、反洗钱类、支付结算类存在违规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处以罚款61,322元;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对贵阳农村商业银行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50,000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贵阳农村商业银行予以警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对贵阳农村商业银行予以警告并处罚款3000 元;根据《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对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处以罚款20,000元;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对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5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对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300,000元;根据《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对贵阳农村商业银行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对贵阳农村商业银行予以警告;根据《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对贵阳农村商业银行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各项共计对贵阳农村商业银行罚款499322元。另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共计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贵阳农商银行是由有着50多年历史的原贵阳市云岩、南明、小河、白云四城区农村信用社(合行)整体改制而成的贵州省第一家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2011年12月23日正式挂牌,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