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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宁波银监局公布对杭州银行宁波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杭州银行宁波分行法定代表人为潘华富,该行存在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票据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项目贷款初步设计和设计调整的批复等文件的复印件与原件不符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宁波银监局决定,对杭州银行宁波分行罚款人民币60万元。
附公告截图:
编辑: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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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真的很冲动,现在终于松口气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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