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聂国春
去年发展迅猛的传统寿险、万能险等高现金价值产品,将面临更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近日,保监会召开高现金价值产品监管规定修订座谈会,拟就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则进行修订。业内专家提醒说,短期高现价保险虽然能快速返还现金,但缺乏保障。随着经济的下行压力,风险也在逐渐积聚,这也是促使监管层短期内对此进行持续调整的原因。
高现价保险热销
日前,一份包含部分公司新年首周“开门红”业绩的同业交流数据显示,截至1月7日,按照旧准则口径,国寿、平安、太保、太平、泰康、人保寿和新华七家主体个险渠道合计承保保费超过760亿元 (数据未经审计,下同);上述“老七家”加总富德生命人寿共八家主体银代渠道合计承保保费超过800亿元。在“开门红”贡献榜上,高现价产品规模超过400亿元,占比约53%。
所谓高现价产品,是指第二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3年的保险产品。部分保险公司通过高现价产品吸引了大量资金,方便其险资的投资运用和规模增长,因而也将其作为主打产品。一位保险业人士认为,“开门红”高现价产品大卖,说明保险公司即便是在意识到2016年投资环境存在诸多不利因素的前提下,依然把规模作为首要考虑的问题。
当然,这也契合了部分消费者的需求。对于保险消费者来说,最悲摧的莫过于投保1年后退保,不仅拿不到收益,反而损失了过半本金。高现价保险产品利益更为明确,现金价值高,满足一定时间退保就不会有损失,更类似于银行理财产品,既有利于销售,又有利于化解销售误导,因此一推出就受到了消费者的青睐。“高现价产品弥补了保险产品流动性差的短板,让消费者一年后现金价值远远高于所缴保费,若再加上3%左右的分红,对投保人的吸引力很大。”保险专家庹国柱说。
万能险目前是最为典型的高现价产品。2014年全行业万能险规模4000亿元,同比增长21.9%,超过同期寿险增速,占规模保费比约23.2%。
监管层政策频出
险企疯狂吸金,消费者坐享高收益,这让高现金价值产品看起来很美。但随着险资频频在股市举牌和退保给付日益增多,险企的资产负债错配和流动性风险也逐渐增大。
2014年2月,保监会首度发声高现价产品,出台《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销售高现金价值产品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50%,并明确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高现金价值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资本金的2倍以内。当年5月,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副主席陈文辉先后点名批评了高现金价值业务的资产错配风险。2015年12月初,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高现金价值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投入资本的2倍以内;其中预期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在1年及1年以下的高现金价值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投入资本的1倍以内。
2016年1月20日,保监会召集7险企召开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定修订闭门座谈会,随后市场传出消息称,保监会拟全面禁止3年以内高现价产品:“险企不得开发新的3年以内存续期产品,10月1日后不得继续销售此类在售产品、自通知下发起不得销售1年期以内的产品。”据记者了解,目前保监会官网尚未发布这一通知。相关消息显示,高现金价值产品监管政策仍在修订中。
保险分析师曹恒乾表示,高现金价值产品可能拥有较长的合同期限,但在利率设定上,在第二年的投资回报往往达到最高,鼓励投资者在次年就提取本金和利息,其本质上存在风险错配,以新增投资款补偿到期兑付要求,一旦发生挤兑,很有可能产生流动性危机。另一方面,类似产品对险企而言并无明显盈利效果。中小险企主要希望通过类似产品获得资金支持,形成资金池,并寻找能带来高收益的投资标的,存在类似杠杆的行为。在当前低利率环境下,监管层持续收紧高现价产品,既是对风险的考量,也是呼吁险企回归保险本质。
买保障更“保险”
“保险的本质是保障,而这恰是高现价产品缺少的。”某地方保监局人士对记者表示,短期高现金价值产品销售量的积累和范围的扩大,会扭曲保险销售队伍、保险消费者对保险的认知,导致保险消费向储蓄理财方向偏离,使人们走向风险自留。
近年来,监管部门多次呼吁寿险回归保障本质,号召险企转型开发更多保障功能的寿险产品。一些险企也在逐步转型,据记者了解,目前在个险渠道中无高现价产品的保险公司已有新华、太平和泰康等公司。新华人寿总裁万峰曾在21世纪保险年会上表示,保障型产品才是保险的本质,不应该大力发展高现价产品。
保险专家郝演苏提醒消费者,第一份保险最好选择保障型保险,再选择其他如分红、万能或投连型理财产品。